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2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类型
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2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委托理财审批权限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资金运营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2、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及子公司在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24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委托理财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以保障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评估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并根据业务需要与合作方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着重考虑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与公司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数据经审计,2022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最高余额不超过24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的理财产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最近十二个月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上述统计期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客户家数:25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杰,202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宝,1995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17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较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公司代码:601609 公司简称:金田铜业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41,221,438.0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83,537,497.8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0,954,072.12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480,481,73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8,878,100股,以1,461,603,63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776,399.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金额99,860,254.61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述规则,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共计260,636,653.91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1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铜加工行业
近年来,我国铜产业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进口替代能力不断提高,整个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网站显示,2021年,中国铜加工材综合产量为1,990万吨,比上年增长4.9%。
下游应用领域方面。家电、交运、建筑及电力投资等行业对铜的消费支持将依然存在,此外得益于政府的行业规划及政策支持,铜消费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及增长预期。根据东兴证券研报预测,至 2025 年该四大行业用铜量或增长286.5万吨至1,271.4万吨。
另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城镇化以及消费升级推进,铜消费领域不断扩张,消费强度不断提高。新基建领域、充电桩市场持续发展,国家电网投资力度不断增加,特高压、配电网等项目开支提升,利好下游铜材需求;我国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利好新能源产业用电磁线等铜产品发展;5G手机等电子领域应用增长将带动铜材需求快速增长。综合来看,新能源、新基建、新消费将为铜消费带来巨大潜力。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频繁受到政策吹风,行业前景稳定向好。根据工信部、发改委及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至2025年,中国的汽车生产规模计划到3500万辆左右,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20%以上,得益于政府对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大力扶持,至2021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达到354.5万辆,同比上升159.5%;销量达到352.1万辆,同比上升157.5%。根据国际铜业协会统计,一辆纯电轿车至少需要83kg的铜产品,而传统燃油乘用车仅需要约20kg,新能源车的铜需求大大提高。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对铜的消费增量有进一步的提振作用。行业格局方面,铜加工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龙头引领作用日益增强,淘汰了一批生产成本较高、生产经营不规范的小、散企业,有利于提高龙头企业的议价能力和盈利水平。
公司拥有35年的铜加工经验,是国内规模最大、产品品类最齐备的铜加工企业之一。2021年,铜及铜合金材料总产量达到151.29万吨,创历史新高。公司铜棒、铜板带、铜管、铜线(排)、电磁线等铜产品产量均位于行业前列。
2、磁性材料行业
稀土永磁材料作为高端磁性材料,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品,是我国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产业之一。中国丰富的稀土资源为稀土永磁材料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先天优势,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和出口基地。根据工信部发布数据,2021年我国稀土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20.71万吨,同比增长16%。随着世界各国家纷纷大力投资低碳节能环保制造产业,并大力推动绿色节能环保产品消费,2021年我国发布了《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 年)》,鼓励使用以稀土永磁电机为代表的节能电机,扩大高效节能电机的绿色供给等。以新能源车、高效节能电机、风力发电、节能家电、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市场前景可观,国内钕铁硼磁材主要企业将持续受益。
公司于2001年开始布局磁性材料业务,经过20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同行中技术水平较高、产品系列较全的企业之一。公司目前设有宁波、包头2处磁性材料生产基地,宁波基地拥有年产5,000吨的生产能力,包头基地项目投产后,预计公司稀土永磁材料年产能将扩大到13,000吨。公司稀土永磁产品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电机、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
经过三十五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集研、产、销于一体,国内产业链最完整、品类最多、规模最大的铜及铜合金材料生产企业之一,能够满足客户铜产品一站式采购需求;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致力于发展成为世界级铜产品和先进材料专家。公司以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引,坚持诚信经营,坚持做实做强,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科技创新,坚持低碳环保,坚持“成为世界级铜加工先进企业”的目标不动摇,为推进制造强国及现代工业文明做贡献。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加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铜产品和稀土永磁材料两大类。
铜产品包括铜棒、铜板带、铜管、铜线(排)、阴极铜、阀门、电磁线等产品,致力于为5G通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电力物联网、清洁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铜材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稀土永磁产品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电机、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铜产品
铜加工产品主要以“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定价,利润主要来自相对稳定的加工费。原材料价格随市场波动,加工费由铜加工企业和客户根据产品规格、工艺复杂性等因素协商确定。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采购的管理、监督工作,各经营主体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给保障由各经营主体负责。
(2)生产模式
各经营主体自主开展日常生产活动,由公司技术、品质等职能部门对各经营主体的生产进行全局性指导和监督。
(3)销售模式
公司铜加工产品主要以“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定价。公司销售主要采取直销的形式。电磁线、阀门产品存在经销模式。
2、磁性材料
(1)采购模式
我国是稀土资源大国,公司稀土金属和稀土合金主要通过向国内生产厂家直接购买。公司凭借在行业内的良好信誉,与国内知名稀土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有效保障原材料的供应。
(2)生产模式
由于稀土永磁材料应用领域广泛,下游行业跨度很大,不同客户对永磁材料性能、质量、形状、是否充磁等特性要求不同,行业一般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稀土永磁材料的销售主要采取直销的形式,以成本加成的方式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定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积极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始终坚持诚信、责任的价值理念,对客户诚信、对投资者诚实,对员工负责,有效的保障了公司、股东、客户、员工各方利益,扎实有效的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抢抓市场机遇,新建项目产能的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6.31亿元,同比增加67.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1亿元,同比增长44.70%;年度铜及铜合金材料总产量151.29万吨,对外销量133.22万吨,均创历史新高;公司积极拓展新领域市场,优化产品客户结构,2021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3.14%,剔除年度铜价波动因素影响,同比上升约10%;稀土磁性材料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47亿元,同比增长89.57%,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长98.18%。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战略引领,推进产品客户双升级
1、集中资源,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公司围绕重点细分行业与标杆型客户,成立专项项目组,加大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5G、半导体芯片及IGBT等领域的拓展。公司稀土永磁材料、电磁线、高精密铜带、铜排、合金棒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控、电驱动及充电系统等模块,已进入比亚迪、特斯拉、宝马、丰田、三菱、奔驰、吉利、中车、沃尔沃等汽车供应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海上风电)、光伏、5G等领域应用有较大幅度提升。
2、发挥优势,拓展再生铜资源消费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以减碳的环保理念为指引,凭借再生铜循环利用的先进技术优势,使用再生铜生产高端铜合金材料,不仅实现对原生铜的替代,还能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的产品性能要求,进而满足全产业链的减碳需求。2021年,公司已在消费电子等领域推进再生铜减碳项目,获得相关体系认证,现已与部分世界500强企业形成合作。
(二)抢抓产能建设项目,推进新能源产业布局,加快产业升级
1、快速推进产能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与管理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新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公司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广东基地 “35万吨/年高强高导高韧铜线项目”、“2万吨/年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专用电磁线项目”及“2万吨/年异型精密铜排项目”的投产;宁波基地“年产8万吨热轧铜带项目”已于2022年一季度投产, “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预计2022年投产;江苏基地铜排、铜管产品产量不断攀升;重庆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已于2022年一季度投产。
2、积极推进新领域产能提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与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抢抓新能源市场机遇,提升电磁线扁线、稀土磁性材料产能。公司计划在2022年将新能源扁线产品年产能提升至2万吨,以满足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需求,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年产8,000吨高端制造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及器件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中,预计一期项目将于2023年投产,为新能源汽车、风电等领域提供高效节能磁材。
(三)聚焦产品技术研发,拓展高端应用领域
1、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科技研发体系
公司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2021年研发费用同比上升50.54%。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科技研发体系,新建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投入高端试验、检测设备,进一步加大公司技术创新力度,更好满足新能源等领域客户提供一站式研发、采购需求。截至2021年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42项,实用新型专利129项,主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订40项,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0余项。
2、聚焦市场需求,收获高端研发成果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绕组扁线项目:公司深化与比亚迪、蔚来等车企在新能源汽车扁线领域的合作,实现新能源扁线的量产;同时积极布局800V高压电磁扁线技术研发,目前公司研发生产的800V高压电磁扁线产品已通过部分车企认证。
新能源电机散热模组项目:公司高精度铜带、铜排产品已经成功进入国际知名电机供应商体系,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现已进入批量供货阶段。
IGBT用散热无氧铜带项目:目前公司已掌握氧含量控制关键技术,即将达成量产。
新能源汽车、风电用磁钢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攻克了基材高矫顽力晶界扩散技术难题,开发了镀层多样性技术,深化了与新能源相关领域标杆企业的合作。
(四)加快数字化落地,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持数字化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致力打造行业数字化标杆,聚焦智能制造、工业设计及智慧经营,全力加速数字化转型建设。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全方位的工业设计思想,推动广东基地智能制造规划项目、宁波基地棒线工厂智能物流项目的落地实施,自主设计并完成杭州湾电磁线生产基地全流程智能化产线的投产;该产线集合了工业机器人、AGV、机器视觉、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行业内首次实现拉丝、包漆、包装全流程的无人化作业,利用SCADA、MES、WMS、LIMS等系统融合应用实现全面透明化生产和数字化运营,为全球数字化标杆工厂建设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公司5G试点工厂、海外运营中心、智慧园区(一期)、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升级等多个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建设落地,极大提升公司战略与经营管理水平。
(五)优化激励机制,打造组织人才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十四五战略的指引下,推进组织变革,优化集团管控模式。持续优化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薪酬、员工职业发展、员工关系管理等管理体系,打通“战略-组织-人才”之间的联动与承接,使“工匠精神”真正落地,提升人才竞争力。
公司积极响应共同富裕政策,优化薪酬激励治理体系。报告期内,实施了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和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向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股票,进一步优化公司激励机制,使核心员工和“领军人物”与公司形成长期利益共同体,为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的达成奠定组织保障与人才基础。
公司以TTCA“高效管理法”为重点,自上而下全面赋能。持续普及推广“训、战、评、奖”学习理念,助力干部领导力全面提升、员工能力素质长足发展,通过组织管理干部研讨会以及营销人员、班组长、大学生等专项培养项目实现分层分类能力提升,将“依靠全体员工办企业、维护全体员工利益”的理念落到实处。结合公司任职资格管理要求,完善专业序列各类岗位的训练体系,加速员工职业发展;优化“金田学堂”线上学习平台,满足员工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持续激发员工潜力;建立“金田现场练功十一法”生产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性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现场管理方针及布局,详细分析监管结果,总结提炼现场管理经验,不断完善生产管控体系,形成管理提升有效闭环,全方位提升生产现场管理水平。
(六)借助资本市场,支持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上半年成功发行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宁波以及广东基地建设项目。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渠道,为公司十四五期间产能扩张提供资金支持。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本10,23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80,481,730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在修订本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本公司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4号”《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20年4月10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585,1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82,326,727.99元,实际募集资金 1,502,773,272.01元。于2020年04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0]0001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14,339,431.0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13,741,870.94元;于2020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700,597,560.07元;于2021年9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结余资金191,381,893.95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948,052.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9号)核准,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711,320.74元,实际募集资金1,495,288,679.26元。于2021年3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12,628,640.6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0,646,749.78元;于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821,981,890.87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40,288,679.2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887,185.88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1,227,147.2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子公司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于2021年9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结余资金191,381,893.95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948,052.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转出结余的全部募集资金并注销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且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2,383.1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4937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9,135.3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3483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50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结余资金191,381,893.95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2,948,052.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金田铜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田铜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田铜业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305,656.21元,超过部分资金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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