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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2-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主要负责人吕桦,联系电话:029-83620991;监管业务联系人姚莉萍,联系电话:13709116530。

  5.业务资质: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2021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 诚信记录: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7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人员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三)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45,394.69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326.17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1,973.25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4,811.8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 家。

  (四)执业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杨树杰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树杰先生和张欣琪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后附)。

  (五)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曹爱民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1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希格玛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以及相关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执业证照。

  附件: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1.项目合伙人简历

  杨树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8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曹爱民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9份。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杨树杰先生: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张欣琪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债券发行等证券服务。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2-2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事项

  根据上述议案,2022年拟为8家子公司提供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贷款担保期限以和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期限为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岗

  注册资本:566,000,000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业咨询服务;机电产品,汽车销售(二手车除外),商业保理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系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2%的股权,刘岗等11个自然人(鼎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持股)股权占比0.8%。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元

  

  鼎源公司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为中国交通银行A+,华夏银行BBB+,浦发银行BBB。

  鼎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4月9日

  公司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9层906至914室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67,75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路桥、基本建设投资;建筑材料及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相关资质证执业);机械设备租赁等。

  2.与本公司的关系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投资”)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5.65%股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6.09%股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9.26%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元

  

  北新投资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为:华夏银行:A-;兴业银行:B2;广发银行:AA+级;北京银行:5级;交通银行:4级;民生银行:Aa-级;新疆银行:3B级;中信银行:新A;乌鲁木齐银行: AA- 。

  北新投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2年1月6日

  公司住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办事处玉龙路46号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相关资质执业);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执行);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业务;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不动产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

  2.与本公司的关系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蕴丰”)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投资之全资子公司,北新投资持有其100%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元

  

  重庆蕴丰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为:交通银行5级。

  重庆蕴丰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食科创建筑安装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9年1月20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强云路2号院甲1号楼

  法定代表人:马多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会议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企业策划;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文具用品、首饰、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食科创建筑安装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食科创”)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中食科创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新疆开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9%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元

  

  中食科创暂无银行信用等级。

  中食科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2年3月9日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华路五巷一号光华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淑青

  注册资本:1,818万元

  主营业务:大型物件运输(一类);国际大型物件运输(一类);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2.与本公司的关系

  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运输”)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85%股权,浙江金斯顿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9.15%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元

  

  中北运输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为:华夏银行:3B;乌鲁木齐天山农商行:3B级;中国银行3B级。

  中北运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89年3月27日

  公司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78小区46号

  法定代表人:段辉林

  注册资本:20,028.37万元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定)三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水利工程建设、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建筑材料的检测等。

  2.与本公司的关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团交建”)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4.88%股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12%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元

  

  兵团交建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为:中国银行:A;建设银行:A6;新疆银行: A;华夏银行:A; 广发银行:3A-;北京银行: 3B+。

  兵团交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01月04日

  公司住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白泉村7组336号7层

  法定代表人:赵光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机械设备租赁。

  2.与本公司的关系

  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建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元

  

  融建公司暂无银行信用等级情况。

  融建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新疆北新科技创新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8日

  公司住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福州西路1000号

  法定代表人:王虎

  注册资本:510万元

  主营业务:工程检测咨询,砂、石、砖、轻集料、防水材料等原料试验,水泥标号及有关项目试验,混凝土、砂浆试配及试块强度试验,钢筋(含焊件)力学试验,混凝土非破损检验,简易土工试验,外加剂、掺和料、涂料防腐等试验,混凝土抗渗、抗冻试验;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系

  新疆北新科技创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科创”)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

  单位:元

  

  北新科创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为:华夏银行:A-。

  北新科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签署情况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子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其他事项

  公司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均要求其他股东同股同权提供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主要通过除抵质押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以外的方式来提供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资产抵质押、动产及不动产抵质押、有价证券抵质押或者提供各类保函以及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提供连带担保等措施,发生实际业务时如另一股东不能提供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原则上也不予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子公司均具备偿债能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1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中食科创建筑安装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新疆北新科技创新咨询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以上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贷款担保期限以和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期限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3,320.08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73.15%。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担保85,99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担保43,043.98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97,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担保1,4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保3,399.9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保2,486.20万元。

  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2-2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2022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将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00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奇、于远征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4,200万元。报告期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5,583.42万元,未超过限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建国

  注册资本:201,800万元

  主营业务:铁路、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113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42,786.03万元,净资产为1,383,083.0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189,825.91万元,净利润为17,160.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兵团建工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7.96%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兵团建工集团及其子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比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产品价格或按协议价结算,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相同,确保关联交易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对于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并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以上各项与关联方的采购行为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接受关联方劳务属公司正常运营、未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和确认,并与公司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认真审阅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后,我们认为:

  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2-1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业务,目前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单一型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造模式。

  单一工程承包模式:本公司以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

  投融资建造模式:本公司利用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EPC+F模式(设计-采购-施工-融资)、BOT模式(建造-运营-转让)和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李斌、季红、张海霞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6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营业收入1,350,000.00万元,营业成本1,180,000.00万元,利润总额22,0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27.58万元,2021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99亿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7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02亿元。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2022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总额约为18.51亿元,因此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22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数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分期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6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16,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中食科创建筑安装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为新疆北新科技创新咨询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以上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贷款担保期限以和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期限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于远征、李奇回避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签字:

  张  斌                     朱长江                    李  奇

  于远征                     王  霞                    汪智勇

  李  斌                     季  红                    张海霞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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