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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111,406,034.08元,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513,292.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3,180,193.1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2,596,891.3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5,213,557.9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2,596,891.3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761,844,551.07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21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止目前最新总股本127,926,796股,扣除拟回购注销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总股本127,750,72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39,14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等。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剩余10,241.5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扣除规划使用资金后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包括租赁工程服务业务和环境修复业务所需要的施工设备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293,82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6元/股,募集资金合计732,701,852.4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5,788,355.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6,913,497.47元。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入账后,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8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终止实施“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环境修复项目”,并将相关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4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0,03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额10,030.00万元,其中物资设备购置费总计7,990.00万元,占比79.66%。截至2022年4月12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3,648.06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549.4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381.94万元,利息为167.49万元)。

  “环境修复项目”总投资4,190.1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额4,190.00万元,其中施工设备购置费用总计3,500.00万元,占比83.53%。截至2022年4月12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330.3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67.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859.64万元,利息为107.65万元)。

  三、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终止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原因

  公司“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拟在各地租赁办公场所新设分公司及工程办事处,并购置钢板桩、旋挖钻机和静压植桩机等岩土工程设备,以加强公司工程服务业务的响应能力和服务能力。

  受近两年国家房地产收紧调控政策以及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未达到预期的实施进度。

  考虑到公司工程服务项目所在地大多有成熟的施工设备租赁市场,在项目当地可以合适的价格租赁到项目所需要的施工设备,同时考虑到和租赁设备相比,公司自购大型施工设备在全国范围内调配运输、后期维护会面临较多的运输费用和维护费用,并且可能产生因设备闲置导致的使用效能低下以及因维护不当以及技术进步导致的设备资产价值贬损等风险,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改为通过在项目现场租赁设备的方式解决工程服务业务对设备的需求。

  2、终止环境修复项目的原因

  公司“环境修复项目”拟租赁办公场所新设工程办事处,并购买热脱附气体处理系统等设备,以加快公司环境修复业务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公司环境修复业务板块的业务承接能力。

  由于受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环境修复项目”未达到预期的实施进度。

  考虑到不同的环境修复项目,因污染源不同,污染物质的成分、状态等存在较大差异,需结合现场具体情况使用专门的工艺方法和施工设备,同时考虑到公司自购环境修复设备在全国范围内调配运输、后期维护会面临较多的运输费用和维护费用,并且可能产生因设备闲置导致的使用效能低下以及因维护不当以及技术进步导致的设备资产价值贬损等风险,因此公司决定终止“环境修复项目”,改为通过在项目现场租赁设备的方式解决环境修复业务对设备的需求。

  四、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终止的“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环境修复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0,241.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包括租赁工程服务业务和环境修复业务所需要的施工设备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终止实施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将优先利用相关剩余募集资金为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所用。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 相关审批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剩余10,241.5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扣除规划使用资金后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包括租赁工程服务业务和环境修复业务所需要的施工设备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终止“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2022年度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计划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内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融资金额与借贷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含当日),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负责办理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每笔具体业务涉及的一切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与授信申请及授信项下各品种使用所涉及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1、 2022年2月18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并上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1月24日验资报告》(XYZH/2022BJAA80021)。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1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人民币4,110,599.00元,增加股本人民币388,893.00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7,537,903.00元增加至人民币127,926,796.00元,总股本由127,537,903股增加至127,926,796股。

  2、 2022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目前的127,926,796股变更为127,750,726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27,926,796股变更为127,750,726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7,926,796.00元变更为人民币127,750,726.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以及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注:因本次修订增加、删除、修改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的,序号依次顺延,引用的前文条款序号相应更新。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83,2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

  2、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59名激励对象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6)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向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

  (7)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10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8) 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8.88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

  (9)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 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4月23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4月22日届满。

  (二)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83,2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具体如下: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年5月1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1,210,000股调整为1,568,535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岗位发生变化,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57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59人调整至5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68,535万股调整为1,478,96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对5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83,255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5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83,255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七、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八、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中岩大地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59名激励对象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6)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向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

  (7)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10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8) 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8.88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

  (9)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5月14日实施完毕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8,385,3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55725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4,983,111.3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63104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135,824*(1+0.2963104)≈176,070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后为176,070股。

  (二)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P=(14.88-0.3555725)÷(1+0.2963104)≈11.20元/股

  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为11.20元/股。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事项。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岩大地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59名激励对象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6)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向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

  (7)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10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8) 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38.88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

  (9)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和审批程序

  (一)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原因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8,334股;2名激励因对象岗位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241股。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之“(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3人考核评级为B、7人考核评级为C、2人考核评级为D、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6,495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计176,070股。

  (二) 回购注销价格及回购数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了调整,回购价格由14.88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回购数量由135,824股调整为176,070股。

  (三)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971,984元。

  (四) 审批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此事项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目前的127,926,796股变更为127,750,72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89,575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33人考核评级为B、7人考核评级为C、2人考核评级为D、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6,495股。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计176,070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发生变化而需要回购注销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9,575股,回购价格为11.20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33人考核评级为B、7人考核评级为C、2人考核评级为D、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规定,监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6,495股,回购价格为11.20元/股。

  七、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岩大地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九、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其中田义、杨宝森、翟博渊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六)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备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5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83,255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发生变化而需要回购注销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9,575股,回购价格为11.48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33人考核评级为B、7人考核评级为C、2人考核评级为D、1人考核评级为E,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规定,监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6,495股,回购价格为11.4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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