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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14号主要明确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主要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对财务报表列表的要求,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解释第14号的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的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解释第14号的规定,可比期间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执行解释第15号的规定,不会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2-031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0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年5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1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提案1-9,提案10-12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和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及2022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2-6,8-9,10-11已经公司2022年4月19日和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0日及2022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提案6至提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10-12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任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上述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征集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激励相关提案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回执(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8: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61012,信函请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邓金银

  (2) 联系电话:0592-5065075  传真号码:0592-5030976;0592-5209525

  (3) 联系邮箱:zhengquan@wanli.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5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5月11召开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份性质和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2年5 月6日,我单位(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万里石”(002785)股票______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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