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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接D198版)

  (上接D198版)

  公司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采取自主品牌经营模式,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体系。公司气体传感器产品具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开展竞争的能力,所面向的高价值客户群体多为国内外细分市场的主要企业,分布于空气品质、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安全监控、医疗健康、智慧计量等领域。

  2、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创新为主的研发模式,同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自主研发主要解决公司所需核心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开发应用,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资金和人员投入,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承担重大科研专项;主要采取预先研发和同步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预先研发是为公司中远期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预先研究,解决平台性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提前做好技术储备;同步研发是依托公司核心关键技术,按照客户要求,与客户同步进行的产品开发工作。同时,公司与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开展合作研发,解决公司在自主创新以及新产业开拓中需要借助外部资源深入研究的技术问题。

  公司设有四方光电技术中心,由关键管理人员担任技术中心总负责人,下设总监及多个研发项目经理,通过组织材料、电子、机械、软件等不同领域的研发人员进行研究开发,实现矩阵式管理。

  3、采购模式

  公司在综合考虑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和安全库存的基础上制定采购计划,主要采用框架协议加订单执行的采购方式。为保证产品质量及供应商的稳定性,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评价及监控制度,已建立起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对于部分供应相对紧张的原材料,公司已采取策略性备货、国产替代、提升内部自产率等措施,有效降低供应链风险。

  4、生产模式

  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公司以产品为中心组织生产,市场预测、项目立项、订单签订、计划分解、库存管理、原料采购、生产实施、验收入库等各个流程均以产品为单位组织实施。公司产品采取订单式生产为主、库存式生产为辅的模式,部分非核心加工工序委托外协单位加工。

  5、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直接客户销售为主、贸易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秉承“销售、研发、项目管理、客户服务”四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采用从技术方案、产品设计、生产交付到售后服务的一体化经营模式,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报告期内,在国内市场大力发展大客户及核心渠道销售;在国际市场加速实施“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提升欧洲、亚洲优势区域市场份额及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及北美市场。

  6、客户服务模式

  根据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行业的客户特点,公司制定了不同的客户服务模式。在气体传感器行业中,公司客户服务以研发、销售、项目管理及现场服务构成;在气体分析仪器产业中,公司在推进从向终端使用者销售气体分析仪器到向设备或系统制造商提供配套的转型,通过售前技术支持、售中技术培训、售后客户服务的模式开展有关服务。

  (三)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1)物联网、智能化与低碳化,激活相关行业产生新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步伐加快,物联网已经成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以农业、制造业、建筑业、生态环境、文旅等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驱动力,加快数据采集终端、表计、控制器等感知终端应用部署。以“5G、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基建的加速建设,为实时气体流量及成分分析的在线监测提供了软硬件基础。从钢铁、冶金、煤化工、石化、天然气、生物天然气工程等重要工业领域,到日常的生活起居、医疗健康等居民消费领域,都可以通过先进传感技术实现万物互联,起到保障生产生活的安全和质量的作用,实现提升效率、降低排放等社会效益,智能、低碳、节能激活了各个不同领域对气体传感器及气体分析仪器的市场需求。

  (2)国产替代需求升级,全面技术平台与供应链自主可控成为核心竞争要素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国际贸易摩擦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国际供应链的不稳定已经影响到部分产业的健康稳定运行。我国气体传感器及气体分析仪器行业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工业安全、HVAC、医疗健康、交通运输等快速增长的行业,对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析仪器的国产替代需求增加。

  为了增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和满足国内企业对相关产品的国产替代需求,将考量我国气体传感器企业的技术平台化实力,即要求企业具备多种传感技术储备并能够同时利用多种技术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求企业针对上游元器件、敏感材料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前瞻的产业化布局,确保核心供应链自主可控。由此,拥有全面技术平台以及核心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企业将在本轮竞争中实现下游应用领域的进一步开拓并能够快速占领市场。

  2、主要技术门槛

  气体传感器和气体分析仪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在“5G、物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气体传感器及气体分析仪器企业对关键性技术的前瞻性研发成为其重要的竞争力,研发出平台化技术有利于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气体传感技术解决方案。只有对新技术不断进行前瞻性预先研发,并兼具产线设计开发能力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材料、硬件设计与软件算法作为传感器研发核心,新材料的研究与选取、供应链的管理水平、核心零部件的自产率,也同样决定产品的竞争力。此外,将核心技术或储备技术应用于新产品,需要对市场需求、产品性能与质量、原材料、制造工艺等全环节把控,只有具备上述能力的企业才能在下游应用领域某应用场景需求出现爆发式增长时抓住机遇,实现企业快速发展。

  随着5G与物联网的快速发展,气体传感器在智能家居、智能汽车、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应用发展迅速,对气体传感器的智能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具备自动检测、自动补偿、数据存储、逻辑判断、功能计算等功能,对传感器灵敏度、响应速度、稳定性、使用寿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具备不断开发新的气敏材料和不断对工艺进行精进的能力,才能不断满足对气体测量精度、量程、响应速度、抗干扰、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

  单功能气体传感器逐渐被复合型气体传感器取代,通过一款产品能够同时检测多组分气体包括浓度、流量、温度、湿度、压力在内的多种特性,集成化能力对气体传感器厂商的技术全面性及产品储备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终端用户体验的不断升级及消费习惯的逐渐形成,气体传感器要求具有传输距离远、抗干扰性强、自适应性强、具有通信功能等特点,信息化能力也成为气体传感器的技术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 公司在业内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深耕气体传感技术领域,是国内气体传感器及气体分析仪器产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产品附加值较高的代表性企业,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地位。

  (1)持续研发创新,在业内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及较高知名度

  公司专注于气体传感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是湖北省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建设单位,建设有湖北省气体分析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熊友辉博士及刘志强教授级高工两位创始人带领下,公司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级项目及重点专项,合计获得112项专利,其中包括37项境内外发明专利;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4项;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4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1项。

  公司参与了两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其中《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激光拉曼光谱法》是国内天然气行业首次使用激光拉曼光谱法进行天然气成分分析的行业标准,已于2019年3月1日实施;《便携式甲醛检测仪》(T/CAQI 140—2020)标准是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发起、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批准的团体标准,已于2021年2月6日实施。

  2021年5月,公司当选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理事单位; 2021年12月,公司被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21年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1年11月,“天然气中硫化物光谱检测技术及应用”获得2021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021年12月,公司激光拉曼光谱天然气分析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二等奖。

  (2)依托全面的技术平台及产品组合优势,持续开拓国内国际头部客户

  公司具备较为全面的气体传感技术平台,产品已覆盖空气品质、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安全监控、医疗健康、智慧计量等领域,已形成初具规模的产品组合。公司产品已配套于飞利浦、大金、松下、美的、格力、海尔、海信、小米、TCL、莱克电气、鱼跃医疗、捷豹路虎、法雷奥、马勒、德国博世、一汽大众、一汽红旗、长安福特、长城、合众新能源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终端产品。伴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化程度的提升,依托精准营销,公司具备持续开拓国内国际头部客户的能力。

  2、国家政策与市场需求共同推动,为公司发展带来新机遇

  (1)“十四五”双碳政策加速落地,带动碳排放监测需求

  随着碳中和政策深入实施,对应的气体传感器及在线气体分析仪器市场需求将得到释放。公司在碳排放监测领域具有较好的技术与产业基础,早在2012年就开始涉足碳计量业务,以工业用气体传感器技术平台、工信部沼气工程物联网专项为基础,为大中型沼气工程、生物质燃气工程、煤层气瓦斯气综合利用工程等诸多领域提供CH4和CO2等气体质和量的计量装置,为清洁发展机制(CDM)和碳交易提供基础数据。在污染源碳监测、大气碳监测、建筑及汽车碳监测领域,已积累大量核心技术与产品应用:

  在污染源碳监测领域。公司基于微流红外、双光束红外、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的气体传感器,可应用于对工业污染源的多种温室气体排放浓度的监测,能够同时测量CO2、N2O、CH4、SO2、NOx等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气体;同时,公司基于超声波、差压等原理设计的气体流量传感器可以用于温室气体流速和体积的监测。

  在大气碳监测领域。以双光束红外、TDLAS等气体传感器技术为基础的气体分析仪器,可应用于大气无组织排放的碳监测,能够监测企业生产过程中无法收集统一排放的温室气体,测量厂界、园区的大气中CO2、CH4、SF6等温室气体,成为污染源排放碳监测的有力补充手段。

  (2)深耕汽车产业链,车载传感器布局进一步完善

  公司于2017年通过IATF16949:2016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从而获得整车厂一级供应商资格。截至2021年底,车载传感器项目定点的传感器数量累计约1,000万个,产品应用范围从最初的中高端车型覆盖至更广阔车型,汽车舒适系统传感器已进入产出期,在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均呈现出较好的发展趋势。

  公司车载传感器由车用空气品质传感器、车用空气质量改善装置、新型冷媒泄露监测传感器、新能源动力电池热失控传感器及高温传感器构成,配套汽车舒适系统和汽车动力系统所需。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均有搭载汽车舒适系统传感器的需求,公司车用CO2传感器是智能座舱舒适系统中暖通空调(HVAC)控制的重要传感器,前述传感器可在确保安全舒适的条件下,通过智能化(Smart HVAC)降低汽车的能耗,从而降低碳排放;空调制冷剂正在逐步采用新型低温室效应的高效制冷剂替代高温室气体效应的氟利昂,公司成功研发应用于车载、商用、民用的新型冷媒泄露监测传感器,可有效对新型制冷剂燃烧爆炸或者高压泄露产生窒息起到预警作用,前述产品正处于国内外推广阶段。随着锂电池热失控预警标准的出台,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公司积极开发和配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失控传感器;随着“国六”标准实施后,对O2及NOx传感器的国产替代需求日益增长,公司已建有O2及NOx传感器元器件芯片以及传感器封装生产线。

  (3)超声波燃气表国家标准实施,募投项目即将释放产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超声波燃气表》(GB/T39841-2021),已于2021年10月开始实施,该标准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超声波燃气表的技术标准及监测方法,有利于推动国内超声波燃气表传感器及配套仪器仪表产业快速发展。具备超声波燃气表生产能力,尤其是核心部件(超声波燃气表模块)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将在新政策条件下呈现出更强的市场适应性及竞争力。公司在该领域具备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形成多项发明专利,实现了超声波燃气表模块自产以及超声波燃气表的小规模销售,在该领域将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带动其行业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气体与居民的生存与健康、工业过程的安全与效率、能源交易与执法息息相关。受消费者需求、环保政策需求、工业企业需求三大应用驱动影响,气体传感新技术、新产品、新的细分产业不断涌现。气体传感器及气体分析仪器市场规模及国产化需求的扩大,为国内生产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近年来,气体传感器及气体分析仪器行业在空气品质、环境监测、安全监控、工业过程、医疗健康、智慧计量等领域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1)空气品质

  目前,节能化、智能化、场景化已成为环境电器、清洁电器、厨房电器的新趋势。随着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等行业快速增长,气体传感器下游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宽;同时,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室内、车内、室外环境空气质量、节能舒适提出更高的要求,对气体传感器的需求具有持续性和成长性。

  教育部办公厅于2020年6月发布《关于加强学校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的通知》,加强校舍日常通风换气,及时关注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状况。温州市教育局于2021年5月发布《“温馨教室”工程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室新风系统采购需求意见》,要求根据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数据CO2和PM2.5 浓度自动控制新风系统运行状态。目前,浙江、江苏等省份已要求在中小学教室开始配备新风系统,带动新风系统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带动对CO2和PM2.5气体传感器的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3月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在夏热冬冷地区,适应居民采暖、空调、通风等需求,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用能效率和室内舒适度。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有关内容,室内CO2浓度不宜高于1,000ppm,通过CO2气体传感器能够监控与调节室内空气质量,同时能够实现节能减排,符合绿色建筑的有关标准。

  民用CO2气体传感器不仅能够应用于智能家居等日常场景,还有通过监测CO2浓度判断室内人员聚集程度等新型应用场景。日本政府在疫情持续期间曾要求商场等室内空间配置CO2监测仪来监测室内CO2浓度,根据室内CO2浓度差异,来判断室内人员是否聚集,进一步采取通风换气或者疏散人群等决策。CO2气体传感器的应用领域日益广泛,为气体传感器行业快速发展来的新的增量。

  汽车座舱是与驾乘人员直接接触的空间,车内环境成为影响乘坐体验的首要因素,搭载汽车舒适系统成为车企寻求差异化、品牌化发展重点布局的领域。汽车舒适系统产品线由CO2、粉尘、甲醛、VOC拓展至负离子、等离子、香氛发生器及AQM空气质量传感器等。车载激光粉尘传感器、CO2气体传感器可实时监测车内粉尘、CO2含量,按需激活车内通风净化系统;AQM空气质量传感器通过实时监测车舱内环境中CO、HC、NOX、SO2和NH3等氧化还原气体,实现对汽车空调进气口的空气质量等级判定,通过ECU实现自动控制空调的进气阀门来保持车内空气新鲜度;汽车舒适系统气体传感器集成温湿度、香氛等,进一步提升单车价值贡献量和行业门槛。

  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6月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推动全国城市路边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重点区域城市主要干道和国家高速公路沿线设立路边站,开展PM2.5、NOx、交通流量等指标监测。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12月发布《“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设置1,734个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时监测PM2.5、O3 等主要污染物,支撑全国空气质量评价、排名与考核;推进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监管向区县延伸,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重点区县加密设置279个监测站点。十四五期间,持续推动大气监测设备市场持续下沉,将进一步带动室外空气品质传感器的市场需求。

  (2)环境监测

  环保政策对车辆、非道路机械、船舶、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标准加严,对尾气、烟气分析仪器的技术原理、检测范围、检测精度等提出进一步要求,为尾气、烟气分析仪器生产厂商带来增量市场需求。国务院于2021年12月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

  2021年7月,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带动机动车尾气分析仪器需求量进一步增长;2022年12月,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非四”标准,为符合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标准,机动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产业迅速发展,具备发动机尾气O2及NOx传感器批量制造能力的厂商正迎来广阔的国产化替代契机。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推动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废弃物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工作。为实现着眼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满足绿色低碳发展需要,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环境监测仪器市场之一,碳排放监测业务有望迎来发展高峰。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加大对数据造假的处罚力度及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及未来全国碳市场交易主体数量的增加,碳排放监测的需求将持续释放,对温室气体浓度或体积有关的排放监测仪器设备及当前烟气监测设备增加碳监测或能耗监控模块的投入有望进一步增加。

  (3)安全监控

  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2021年全年累计市场渗透率升至13.4%。随着新能源保有量和渗透率的提升,锂电池安全性成为公众重点关注的问题。由于《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0)国家标准的颁布和实施,锂电池需在发生热失控之前提前5分钟预警,国内电池厂、主机厂对电池热失控机理研究、动力电池热失控监测传感器的需求日益增加,新能源动力电池热失控实时监测传感器有望成为新能源汽车的标准配置。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在石油化工、天然气领域,通常采用基于电化学、催化燃烧等原理的气体传感器对有毒气体、可燃气体进行浓度监测,上述气体传感器具备结构简单、成本低等优点,也存在着精度相对不高、使用寿命相对较短的缺陷。基于微型NDIR红外技术的燃气泄露报警用气体传感器在性能、使用寿命均具有优势,生产成本具有降低空间,逐步具备与基于催化燃烧原理的气体传感器竞争的能力。随着法律法规生效实施后,用于燃气泄露报警的微型红外气体传感器将迎来较大的市场空间。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美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减少高全球变暖潜能值(GWP)制冷剂的使用,如欧盟MAC汽车空调指令、《欧盟含氟气体法规》以及美国的SNAP机制等,其中美国规定自2023年1月禁止在所有新的固定空调系统中使用高全球变暖潜能值(GWP)的制冷剂。低GWP新型制冷剂在冷链运输、商用及家用空调领域的应用前景广泛,为有效对新型制冷剂燃烧爆炸或者高压泄露产生窒息进行预警,新型冷媒泄漏监测气体传感器未来可能成为制冷系统中的标准配置,面临较好的市场空间。

  (4)工业过程

  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推动环境监测仪器仪表专用光学气体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工业过程涉及众多工业企业,应用领域广泛,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钢铁、水泥建材等诸多行业。随着工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的提升,工业过程气体分析仪器的市场规模将保持增长趋势,尤其是新兴行业的市场需求将愈发明显。

  随着我国石油化工、煤化工等装置大型化和整体装备水平提升,以及在节能降耗、治污减排和安全生产方面要求的提高,在线分析仪器的重要性和使用量与日俱增。国外企业已陆续采用在线分析仪器取代实验室仪器,从而在提高自动化水平的同时降低人工成本、实现生产的精益管理;我国相关企业也正在逐步加大在线分析仪器投入力度,对国产化高端在线监测仪器刚性需求会进一步增加。

  公司研制的激光拉曼光谱气体分析仪可同时对多种气体进行全量程的在线和实时检测,主要应用于煤化工、钢铁冶金、石油天然气、环保、电力等行业;采用TDLAS技术研制的激光氨逃逸气体分析仪,适用于在线监测脱硝工艺出口氨气浓度,为环保监测提供可靠数据支持,主要适用于燃煤发电厂、铝厂、钢铁厂、冶炼厂、玻璃厂、垃圾发电厂、水泥厂、化工厂等SCR或SNCR脱硝装置的氨气逃逸排放监测和过程监测。

  (5)智慧计量

  随着我国天然气消费量迅速增长,超声波燃气表成为智慧计量的主要发展趋势。相比传统的膜式燃气表,超声波燃气表具有精度高、抗污染性能好、体积小等优点,逐渐成为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可靠选择。国务院于2022年1月发布《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强高精度、集成化、微型化、智能化的新型传感技术研究,攻克高端计量测试仪器设备核心关键部件和技术;加强高端仪器设备核心器件、核心算法和核心溯源技术研究,推动关键计量测试设备国产化。目前我国超声波燃气表核心计量模块主要依靠进口,存在较大的国产替代需求。

  (6)医疗健康

  国家卫健委于2019年7月印发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到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1/10万及以下;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随着各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肺功能检查仪等医疗器械,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也促使人们提高对肺功能的重视,对手持式肺功能检查仪、肺功能定标筒、肺功能自动定标仪等医疗健康产品的需求保持增长。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于2021年12月发布《“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在监护与生命支持领域,有创呼吸机、高频呼吸机、经鼻高流量氧疗仪等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医疗健康领域,气体传感器可搭载多种医疗器械终端,并不断切入到新的应用场景,基于气体传感技术的医疗器械产品也成为气体传感器及分析仪器厂商重要的拓展方向。医疗健康气体传感器主要包括超声波氧气传感器、超声波气体流量传感器、NDIR医疗ETCO2传感器、肺功能通气功能及弥散功能用气体传感器及麻醉机用气体流量及成分传感器,上述传感器广泛应用于各种呼吸机、制氧机、高流量氧疗仪、麻醉机和监护仪,在麻醉后监测治疗室(PACU)、重症监护室(ICU)、急救医疗服务(EMS)、院前急救、肺泡蛋白沉积症治疗(PAP)、经鼻高流量氧疗(HFNC)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4月19日,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嘉,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郭龙,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费用合计6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主要是由于较上年新增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增加IT信息系统变更对内部控制与财务报表影响的审计工作量以及公司业务规模增长。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审计机构,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并具备充分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4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2、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税前10.8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监事薪酬

  1、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2、外部监事津贴为每人税前9.0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高级管理人员另行发放津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方案考虑了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升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符合公司健康发展的需求,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方案有关内容已于2022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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