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509,318.85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236,208.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023,620.84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43,794,275.05元,减去本期利润分配54,24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8,766,862.59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3,504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7,008,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过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8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稳健的运行,公司各项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审议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7.00、9.00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 1.00 至11.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5月【1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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