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58 公司简称:电子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8,585,0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778,775.68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74,974.79元的53.14%。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196,753,324.66元转入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国内科技服务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国家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国内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创新活动持续开展,为科技服务业数字赋能与业态融合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及市场空间。科技服务业专业化分工细化和跨界融合发展,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技服务领域的深入应用,推动国内科技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稳步提升,新型科技服务组织和服务业态不断涌现。
同时,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局部疫情时有发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关键领域创新支撑能力不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存在短板等,科技服务业发展仍面临一定挑战。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经济在积极稳健的宏观调控政策驱动下持续稳定恢复,随着全国系统性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扎实推进,整体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活动持续开展,在促进科技服务业领域创新能力建设、高效配置资源、实现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均提供了重要机遇与正向指引。
报告期内,电子城高科经营管理团队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及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响应市场变化,审时度势制定发展战略,以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线,以满足企业技术领先与产业生态打造为需求导向,围绕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的创新驱动战略,助力提升科技服务竞争力。在“鹏图”战略的有序牵引下,公司聚焦集成电路、光子、大数据与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产业方向,以促进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及产业升级为目标,发挥科技发展助推服务、科技资源资本运作整合、科技发展空间营造等核心竞争优势,大力发展科技研发服务、科技孵化服务、数字科技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生态运营服务、科技创新平台服务六个科技服务业务板块,构建核心内涵清晰、产业方向明确、业务体系专业、组织构架合理的科技服务发展战略体系,形成独具电子城高科特色的科技服务发展新格局。
科技研发服务:围绕集成电路、光子等产业方向,整合国内龙头企业、政府以及行业协会等资源,对接前沿技术及创新机构,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研发服务支撑,助力科技企业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成果转化落地。
科技孵化服务:创新建设孵化器、加速器运营,构建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特色产业孵化加速与技术转移转化协同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搭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
数字科技服务:围绕新型数据中心、大数据与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的基础要素,整合内外产业资源,助力数字科技向多维度应用场景延展,推动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助推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与升级。
科技金融服务:通过构建产业基金、创投基金、股权投资等多元化资本运作及服务手段,打造“科技+金融”相互融合促进的生态环境,推动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科技生态运营服务:以智慧系统平台的打造和运营为基础,加载专业化垂直化服务内容,打通企业间信息沟通壁垒,实现资源共享,挖掘服务诉求,创造合作机会,助推科技企业发展。
科技创新平台服务:聚焦科技产业发展,提供特色化、智慧化、专业化科技创新平台服务,为区域产业发展和创新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公司围绕国家战略、首都功能定位,稳步推进各科技空间项目。通过品牌塑造及科技产业聚集,先后拓展运营了“中关村电子城·(北京)国际电子总部”“电子城·(北京)IT 产业园”“电子城·(北京)创新产业园”“电子城·(北京)科技研发中心”“电子城·(北京)科技大厦”“电子城·(北京)数字新媒体创新产业园”“电子城·(北京)空港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电子城·IC/PIC创新中心”“电子城·(南京)国际数码港”“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电子城·(厦门)国际创新中心”“电子城·(朔州)数码港”“电子城·(天津)大数据及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电子城·(天津)国际创新中心”“电子城·(天津)星悦中心”“电子城·(成都)A.I.国际创新中心”、 创E+北京酒仙桥社区、创E+北京研发中心社区、创E+北京国际电子总部社区、创E+北京IT产业园社区、创E+天津魔方社区、创E+苏州长三角产业育成中心、创E+IC联合创新中心等科技空间及创新服务平台项目,营造品质化、智慧化产业空间,助力高精尖产业及科技创新产业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电子城高科营业收入19.65亿元,利润总额1.1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32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4.77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1 年公司计划中的收入利润主要来源于南京等项目,且计划项目主要收入利润结转在 2021 年第四季度完成。后由于南京地区受疫情影响,项目主要交接节点被压缩至 12 月。虽然南京项目全年实现签约 44.3 亿元,实现销售回款38.5 亿元,但因项目交付等相关程序受疫情的影响未能最终交付,根据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原则,已实现的销售回款未能于2021年确认为收入及利润。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被担保人:购买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担保事项及本次担保金额:授权担保人为上述购房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四)其他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根据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是商业银行向公司子公司购房客户发放房屋贷款的必要条件。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关于提供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的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327,856.7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2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253,861.6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02%;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73,995.10 万元人民币,均是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披露的 “临2022-018号”、“临2022-019号”、“临2022-022”及“临2021-023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2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6号院5号楼17层。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投资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2022-01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10天以书面、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金峰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3,532,100.34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8,585,0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778,775.68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74,974.79元的53.14%。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196,753,324.66元转入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2-022)。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止,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新增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临2022-019)。
九、审议通过《公司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潘金峰先生、龚晓青先生及张玉伟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陈文女士,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和伏军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三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赞同的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20)。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信证券关于电子城高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审亚太关于电子城高科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6、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临2022-021)。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编号:2022-02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交易附加条件等):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金峰先生、龚晓青先生及张玉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陈文女士,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张一弛先生和伏军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1、《公司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各项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在审议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确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
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13,92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岩
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多家子公司因已入住公司开发的科技产业园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物业租赁、销售及购买商品等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北京电控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名称: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东电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四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6,55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勇利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电力供应;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工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制造动力线路设备、管道;互联网信息服务;供电业务;动力线路设备、管道、仪表的安装、检修、设计、调试;动力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及压力容器监测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应由该下属企业经营);北京地区用电系统高压电气设备修后试验(10KV及以下);创意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会;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正东电子为北京电控的全资子公司。
(3)名称: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电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西八间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923.8494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谢小明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半导体器件;设计、销售半导体器件及其应用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燕东微电子为北京电控的控股子公司。
(4)名称:北京吉乐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乐电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路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3,727.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齐战勇
主营业务:制造电视配件;货物运输;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光电子器件、照明灯具、显示屏、模具、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科技产品的技术咨询;劳务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制造电视配件;货物运输;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光电子器件、照明灯具、显示屏、模具、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吉乐电子是北京电控全资子公司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控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北京电控是公司关联法人。正东电子、燕东微电子及吉乐电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正东电子、燕东微电子及吉乐电子是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协议,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与各关联方协商,在房屋销售、租赁,土地租金标准和综合服务等项目上以政府指导价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签署,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价格公允。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在房屋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方面的关系,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未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3,532,100.34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8,585,0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778,775.68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74,974.79元的53.14%。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196,753,324.66元转入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的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2021年实现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6,909.99万元,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出具了表示赞同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2022-02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蒋开生先生因已退休未能参加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参会。会议由监事张一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3,532,100.34元。
为回馈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8,585,0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778,775.68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74,974.79元的53.14%。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股东未分配利润196,753,324.66元转入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