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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永茂泰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同时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汇报《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5、6、7、8、9、10、12、13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9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宏、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单位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股票账户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加盖单位股东公章。

  5、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4月18日-4月21日,工作日8:00-12:00、13:00-16:30;以及4月22日8:00-12:00、13:0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永茂泰公司证券部

  (2)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登记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2年4月22日14:00前将上述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并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联系方式见“六、其他事项”之“(二)会议联系方式”。

  (二)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鉴于近期上海市疫情防控形势及防控要求,为配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 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关注上海市疫情防控政策,确认是否符合出行参会条件,并提前与公司确认,在此基础上建议优先选择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三) 会议当日,公司将按照上海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五、会议登记方法”之“(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中所述证件资料,于会前半小时到公司现场办理疫情防控入场核验及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身份核验等参会手续,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所有参会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身防护,并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

  (四) 基于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相关监管政策,本次股东大会将增加通讯参会方式,拟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的股东须按照“五、会议登记方法”完成会议登记,公司将向完成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接入方式。

  (五)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六)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永茂泰证券部

  联系人:曹李博

  电话:021-59815266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邮编:201716)

  邮箱:ymtauto@ymtauto.com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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