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73版)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彭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先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亚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彭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先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亚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41Z0007),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675,256.36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529,986.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4,969,924.05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42,504,000.0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7,611,193.63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299,867.76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529,986.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6,003,441.69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42,504,00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1,269,322.67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1,269,322.67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4,1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836,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 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也兼顾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1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方安徽连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营电子”)发生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20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200元(含税)。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友先生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安徽连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2650903P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1栋506室
注册资本:1,3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2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彭友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系统集成的研究开发、销售及产品运营;网络游戏、教育类软件产品的研发;教育项目与教育科研文献研究与开发,教育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广告发布,游戏产品销售;通讯科技产品、弱电智能系统、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的开发、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实验室设计、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机电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连营电子的总资产878.24万元,净资产836.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1.27万元,净利润-72.86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连营电子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彭友、王玲丽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连营电子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因公司办公楼部分楼层暂时闲置,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022年公司拟与连营电子按照市场价格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期一年,租金按季度支付,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 协议签署日期: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 协议有效期:协议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约定。
(3) 协议生效条件: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情况等的核查,现就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2022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属公允、合理的行为,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3、 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其它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1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所担任高级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未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
3、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四、其他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管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审核。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 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彭友先生,独立董事冯奇斌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先胜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彭江应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访问“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1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3.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
观经济波动及短期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5,42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90,485,371.70元。社会公众股东均以货币出资,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3,752.9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方式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四)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3.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投资决策及实施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权益凭证等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权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九、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1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此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购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概述
(一)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5.3亿元人民币,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三) 投资方式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 更多收益,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四)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公司将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提高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东海证券对芯瑞达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2-02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下转D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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