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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关于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兆祥”或“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0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收到关注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国药兆祥高度重视,并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审慎研究,现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回复:

  一、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尚未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及目前进展情况。

  (1)国药兆祥尚未编制并对外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

  2021年10月19日,国药兆祥分别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原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投资”) 及康平投资的股东郭荣、刘瑞宝、仲桂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国药兆祥于协议签署日起同意代为行使上述股份的表决权,国药兆祥成为紫鑫药业的控股股东。

  国药兆祥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药材”)100%控股全资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阶段,因国药药材正处于股权改革阶段,最终股权结构存在不确定性和未知性,因此未能及时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国药兆祥编制并对外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回复日,国药药材股权改革工作已初步完成,其中中国中药有限公司持股25%,为国药药材第一大股东;国信广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中传华夏(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0%;国药南方(海南)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6.4%;本草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8.6%,国资持股占比约为81.4%。国药药材最新股东大会原定于2022年3月召开,由股东提名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因新冠病毒疫情再次爆发,国药药材拟定最新股东大会无法按时召开,股东大会推迟至2022年4月份择期召开。

  截止本回复日,国药兆祥已结合母公司国药药材股改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时已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财务顾问正在对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财务顾问核查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国药兆祥预计将在2022年4月28日前完成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披露。

  紫鑫药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紫鑫药业及国药兆祥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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