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0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13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在审议第8-14项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不包含5%)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第8-14项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议案13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现场宣读《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应在2022年5月10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联系人:师恩战、张静静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邮 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传 真:0535-2730726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特别提示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提示如下:
1、 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 会议现场。
3、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
防疫措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1,投票简称:双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1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臧庆佳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1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业务担保,向全资子公司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1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21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范忠廷先生、谢光义先生、赵慧娜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将该事宜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玉林、隋君美、张树成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玉林、隋君美、张树成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4、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6,313,3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豌豆蛋白、粉丝、膳食纤维。近年来,公司坚持做大做强做精主业的发展思路,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产品结构,致力发展循环产业链条,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附加值,豌豆蛋白、粉丝、膳食纤维等主营业务产品发展势头良好。
1、豌豆蛋白业务
随着豌豆蛋白产能扩充、高端蛋白销售比例提升,豌豆蛋白已成为公司第一大主营业务产品。公司2012年开始进入豌豆蛋白市场,将提取淀粉生产粉丝后的豌豆蛋白等副产品,通过技术突破,提升到饲料级豌豆蛋白、食品级豌豆蛋白。公司豌豆蛋白提取技术一直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同时掌握生物发酵工艺、干法工艺、新干法工艺三种豌豆蛋白提取技术。公司与江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多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行业唯一院士工作站,与任发政院士、孙宝国院士在豌豆蛋白、蛋白肽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研究。公司先后参与了《GB203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蛋白肽》、《植物基肉制品》团体标准等多项标准的制定。
豌豆蛋白与大豆蛋白等其他植物蛋白相比,具有非转基因、无过敏源、零胆固醇、低脂肪等优势,下游应用市场广阔。豌豆蛋白主要应用到固体饮料、植物肉、能量棒、早餐谷物、烘焙食品、宠物食品等领域,公司2021年在固体饮料领域的应用占到食品级豌豆蛋白的50%,在植物肉领域的应用占食品级豌豆蛋白的20%左右。据《2021中国植物肉行业洞察白皮书》指出,中国对植物性肉类的需求将在未来5年内增加200%,据 Euromonitor 预测到2023年,中国人造肉市场规模将达到130亿美元。目前,公司与BeyondMeat、Cargill(嘉吉)、Du Pont(杜邦)、Mars(玛氏)、Nestle(雀巢)、日本双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粉丝业务
公司是行业内规模最大的粉丝生产企业,是龙口粉丝龙头企业,占据龙口粉丝约20%的市场份额,未来三年公司规划粉丝产能达到10万吨,公司在四川西充投资的有机粉丝产业项目已正式启动。公司生产的“双塔”牌龙口粉丝曾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奖、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中国农业食品博览会金奖、中国农业食品博览会“名牌品”、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 “名牌产品”,在行业内最早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2019年被认定为“山东老字号”,是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公司“双塔正宗”品牌被上合峰会指定为专供粉丝;公司先后牵头制定了《GB/T 19048-2008 地理标志产品 龙口粉丝》等多项行业标准。
目前公司在粉丝品牌渠道布局上,既有全国化的品牌布局,又有结合各地饮食习惯差异构建的区域性品牌,形成了从形象产品、高端产品、中高端产品的品牌布局、渠道局、产品线布局,为不同消费者提供快捷便利的产品和服务
双塔食品通过20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已经建成了完善的全渠道营销网络,已经形成了流通渠道(如农贸批发市场、菜市场、便利店等)商超渠道(国际卖场、全国性连锁卖场、区域性连锁超市)、餐饮渠道(星级连锁酒店、全国性连锁餐饮、区域性连锁餐饮)食品工业渠道、特通封闭渠道、OEM渠道、电商&微商&新媒体渠道。双塔继续持“丝丝用心”的品牌理念,为至爱品牌建设,为构建健康中国添光增彩!
3、豌豆纤维
纤维是豌豆深加工的副产品,经过超微粉碎工艺,可生产出更高品质的豌豆纤维粉。豌豆纤维主要作为食品原料、猫宠用品原料,应用于纤维产品的生产,部分产成品也直接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销售。膳食纤维已被学术界列为继糖、蛋白质、脂肪、水、矿物质和维生素之后的“第七大营养素”。 目前公司生产的纤维主要集中在烘焙食品、肉制品、饮料制品、粗粮制品、果酱、猫砂等应用领域。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文件中明确指出:我国居民膳食纤维摄入明显不足。该文件也对居民膳食纤维缺乏给予了重视。根据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膳食纤维分会调查显示,在我国的一线大城市,如:上海、广州市民的膳食纤维摄入量与营养学标准相比,每日的缺失达到了65%-70%,而在全国城乡统计分析的个人平均缺失率,也达到了约 50%左右。如此大量的缺乏,是引发“富贵病”的根本原因之一。根据相关分析研究,如果全民膳食纤维在饮食营养结构中,保持足量摄入的目标,再加上“三高食物”(高糖、高油、高盐)的平衡控制和增加适量运动,则营养失衡代谢性疾病的发病率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至少降低80%以上。如此巨大的全民健康的社会价值,是膳食纤维产业化发展战略与美好前景的根本所在。
北京普华有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20-2026年膳食纤维行业细分市场分析与前景预测报告》显示,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营养学界对膳食纤维的摄入给出了统一的建议,即每人每天摄入量在 25g—35g 之间,其中美国糖尿病协会建议糖尿病患者可以适度提高到 45—55g。学术界还认为该类产品的应用范围为 3-100 岁男女老幼均适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于 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12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公司分别于2020 年12月22日、2021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0-08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截至 2021 年1月1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440,750 股,占公司截止 2020 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 2.1265%,最高成交价为16.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9,902,615.83元(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于 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11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1 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292,169 股,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 1.230%,最高成交价为9.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0,002,893.79元(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2、股权激励
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1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2022年4月1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7552.29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009.59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00.96万元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045.1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179,902,303.2元。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等文件,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
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
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没有
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2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便投资者交流,公司对投资者联系邮箱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原联系邮箱:shuangtashipin@sohu.com
变更后联系邮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除以上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保持不变;变更后的联系邮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原联系邮箱同时停止使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变更,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2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年3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969.35万股,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3月12日。
(五)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747,250股后的1,226,642,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2,664,275元。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5日。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6.78-0.10=6.68元/股
本次调整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内容进行的调整事项,因些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调整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减资手续和股份
注销登记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2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于2022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2、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32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3)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监事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上述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2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3.7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回购价格为6.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339万股减至123,835.275万股,公司将发布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年3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969.35万股,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3月12日。
(五)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部分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回购注销原因:
1、公司原9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由于原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等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1万股。
2、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不低于144%或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7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为43.03%,2021年营业收入为216537.98万元。因此,公司2021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董事会决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465.6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03.7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
(二)回购价格
根据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激励股回购事项支付的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339万股减至123,835.275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回购原因、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1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香港”)办理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业务担保,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林食品”)、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源生态”)、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泽福吉”)各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香港
3、注册资本:50万港币
4、注册时间: 2013年4月12日
5、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服务、国际市场合作开发。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塔香港资产总额为65306.33万元,负债总额32954.93万元,净资产32351.40万元,营业收入60632.23万元,净利润672.85万元。
7、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双塔食品香港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二)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年头宋家村
3、注册资本:500万
4、注册时间: 2011年8月9日
5、法定代表人:孙焕尧
6、经营范围:淀粉及淀粉制品、豆类蛋白粉、固体饮料的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谷物、豆类及薯类、食用菌、蔬菜、水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松林食品资产总额为3165.40万元,负债总额2490.79万元,净资产674.61万元,营业收入4589.89万元,净利润-82.31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松林食品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三)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晖路271号
3、注册资本:20000万
4、注册时间: 2015年6月17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6、经营范围: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蔬菜、食用菌及菌种的生产销售;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棉、麻的种植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干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君源生态资产总额为20969.39万元,负债总额547.16万元,净资产20422.23万元,营业收入1889.86万元,净利润-1600.42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君源生态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四)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毛家埠工业园强武路6号
3、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4、注册时间: 2021年3月3日
5、法定代表人:郭宏志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凿种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共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鲜蔬菜批发;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谷物销售等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艾泽福吉资产总额为6436.06万元,负债总额135.41万元,净资产6300.6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3.41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艾泽福吉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双塔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综合业务担保,拟向松林食品、君源生态、艾泽福吉各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综合业务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双塔香港、松林食品、君源生态、艾泽福吉提供上述担保。双塔香港、松林食品、君源生态为公司子公司,艾泽福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6亿元(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2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将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隋君美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独立董事赵慧娜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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