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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反请求被申请人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二冶)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涉案的金额:十二冶作为仲裁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9,404,220.18元、欠付工程款利息暂计人民币13,464,227.56元、仲裁费;十二冶作为反请求被申请人被请求支付修复费用人民币72,935,369.46元、由于质量整改增加的管理费人民币4,760,953.77元、质量违约金人民币2,924,022.64元、工期违约金人民币5,407,022.64元、仲裁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针对本次仲裁涉及的相关款项,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以往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本次仲裁结果对当期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2年2月17日,十二冶与中航油京津冀物流有限公司(原仲裁主体中国航油集团北方储运有限公司现已注销,根据仲裁裁决书,中国航油集团北方储运有限公司的仲裁主体资格现由中航油京津冀物流有限公司承继,以下简称中航油物流)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航油物流将合同涉及的工程发包给十二冶,合同涉及的工程于2014年6月13日通过竣工验收,2015年3月27日完成竣工结算,但中航油物流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十二冶支付全部工程款,欠付工程款金额为人民币59,404,220.18元。由于中航油物流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十二冶向位于北京市的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此后,十二冶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关于(2020)京仲裁案字第1550号仲裁案反请求答辩通知》及《仲裁反请求申请书》,针对十二冶提起的仲裁,中航油物流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反请求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

  二、仲裁案件裁决与执行进展情况

  近日,十二冶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2)京仲裁字第0723号),裁决如下:

  (一)中航油物流向十二冶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9,238,220.18元;

  (二)中航油物流向十二冶支付截至2020年4月26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3,174,208.72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中航油物流向十二冶支付以欠付工程款金额人民币44,682,164.24元为基数的自2020年4月27日起至中航油物流实际付清欠款人民币44,682,164.24元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三)十二冶向中航油物流支付修复费用人民币54,375,047.87元;

  (四)十二冶向中航油物流支付质量整改增加管理费人民币700,000.00元;

  (五)十二冶向中航油物流支付质量违约金人民币2,911,211.19元;

  (六)十二冶向中航油物流支付工期违约金人民币2,911,211.19元;

  (七)驳回十二冶的其他仲裁请求;

  (八)驳回中航油物流的其他仲裁反请求;

  (九)本案本请求仲裁费人民币515,063.31元,由十二冶承担人民币77,259.50元,由中航油物流承担人民币437,803.81元,中航油物流直接向十二冶支付十二冶代其垫付的仲裁费人民币437,803.81元;反请求仲裁费人民币588,753.26元,由十二冶承担人民币412,127.28元,由中航油物流承担人民币176,625.98元,十二冶直接向中航油物流支付中航油物流代其垫付的仲裁费人民币412,127.28元。

  上述裁决各款项折抵后,中航油物流还应向十二冶支付的款项,中航油物流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处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上述裁决各款项折抵后,十二冶目前已收到中航油物流应支付的款项人民币4,857,417.08元。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针对上述仲裁涉及的相关款项,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以往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本次仲裁结果对当期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 报备文件

  《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2)京仲裁字第0723号)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第一季度,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签合同1,583个,新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0.11亿元,同比增加50.32%。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未完工合同总额为人民币635.67亿元,比2021年末减少1.11%。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的生产经营统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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