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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6版)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转D28版)

  (上接D26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2-019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二)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且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支出的成本,从而造成公司及子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4、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6、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交易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2-01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程邦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5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3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4,173,277.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1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425,135.15元,尚未收回理财本金金额3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114,148,470.0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4,173,277.85元的差异金额为6,400,327.32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监督协议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邦达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活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241,126.4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211,603.78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25,241,126.47元,募集资金账户811,611,948.12元,置换自筹资金25,241,126.47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6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了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海程邦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海程邦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程邦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2-014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顺圆”)、Bondex Logistics Seattl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美国海程”)。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2,39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51.1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提供额度不超过92,393万元的担保。

  1、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对上述公司的担保。

  3、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办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

  

  3、Bondex Logistics Seattle Corporation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主要是满足其业务发展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担保计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预计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015.1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5%;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2-017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17.3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18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 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2-01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海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计划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新疆中欧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2、青岛海新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青岛港易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依据与其他无关联第三方同类业务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参考同类服务产品的市场价格水平作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2-012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479,264.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4,188,189.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4.28%。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与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既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回报,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2-021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年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邮件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层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层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85759915

  邮箱: secretary@bondex.com.cn

  联系人:苏春暖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2-010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宣读。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4,188,189.60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为更好地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政策。实际发放金额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下转D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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