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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系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改后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将所涉及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及“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但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部分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附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王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441,001,780股为基数(总股本扣除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库存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200,35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部分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可能会因上海市防疫政策要求,采用线上方式举行。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1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

  至2022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4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10、11、12、13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9113503)。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2年5月7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因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因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线上视频会议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及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电子邮箱:dm@kdlchina.net

  邮编:201803

  联系人:顾佳俊、孙哲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预计2022年度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66,158万元。

  ● 公司2022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述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方案。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2022年计划投资内容均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德莱”)、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医械集团”)及其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金额为66,1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四、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风险分析

  上述投资项目中,基建项目由于工期、建材及人力成本变动等原因,存在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力争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五、上网附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441,001,780股为基数(总股本扣除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库存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0,103,669.9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441,001,780股为基数(总股本扣除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库存股)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库存股为441,001,7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200,35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7%。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稳定,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统筹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分配预案合理,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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