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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65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梁丰先生、陈卫先生、袁彬先生、庞金伟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韩钟伟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方祺先生、尹丽霞女士、刘剑光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 公司总经理陈卫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冯苏宁先生、齐晓东先生、刘芳女士、王晓明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韩钟伟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嘉拓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就本议案的审议,陈卫先生、韩钟伟先生、冯苏宁先生、齐晓东先生、王晓明先生、刘芳女士等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就本议案的审议,韩钟伟先生、冯苏宁先生、王晓明先生、刘芳女士等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就本议案的审议,韩钟伟先生、冯苏宁先生、王晓明先生、刘芳女士等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就本议案的审议,韩钟伟先生、冯苏宁先生、王晓明先生、刘芳女士等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5、9、11、12、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杨振华、范馨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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