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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77版)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问询函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转D79版)

  (上接D77版)

  (2)请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十名的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与公司发生的具体业务及营收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坏账计提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回款的金额、期后回款金额,结合其信用情况说明应收款项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请说明是否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大商业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方、交易内容、对应金额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账龄分布情况、计提比例,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计提比例、期后回款情况、历史回款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一)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如下:

  (1)公司报告期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元)

  

  (2)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账龄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同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同行业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公司及同行业已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

  (2)同行业按账龄计提坏账比例情况如下:

  

  (3)公司近四年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4)公司近四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9年、2020年剔除已核销账龄5年以上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后,期后回款情况较好,不存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充分的情形。

  2021年报告期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末按组合应收账款余额为70,132,300.93元,截至本回函日,期后回款金额为16,038,276.92元,按组合应收账款余额为54,094,024.01元;2021年公司报告期当期发生的应收款项尚在账期内。

  2020年期后未回款款项主要系:1、应收款项已进入诉讼或执行期的;2、因外围因素影响,客户资金周转出现短期困难,但客户已制定回款计划的。包括上述情况,截至回函日尚未回款的应收款项,不存在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迹象,

  结合近四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报告期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比例合适,不存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充分的情形。

  同时,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中等水平,公司一直以来按照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会计政策保持一贯性原则。报告期内合作客户信用较高,履约能力强,未按期回款的可能性较低,且公司自2020年开始加大业务拓展力度,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及回款催收,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保持在合理的信用账期内,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是遵循谨慎性原则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确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对比可比上市公司,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同行业惯例。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损失计提比率是谨慎的。

  二、请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十名的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与公司发生的具体业务及营收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坏账计提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回款的金额、期后回款金额,结合其信用情况说明应收款项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十名的情况如下:

  

  客户二的应收账款账龄四年,对方在2019年3月法院出具调解书支付了第一期的50万元货款后,未再按约定支付货款,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方式追偿欠款无法回收的情况下,2019年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1,591.01万元,该客户报告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回款的款项,在申请强制执行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公司在2019年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客户十,账龄为2年以内,其余客户的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 请说明是否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下列各项目,企业应当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该项目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

  (2)该项目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同时企业做出会计政策选择,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企业应当将该会计政策选择适用于所有此类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但可对应收款项类和合同资产类分别做出会计政策选择。

  2、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同时企业做出会计政策选择,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企业应当将该会计政策选择适用于所有租赁应收款,但可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分别做出会计政策选择。

  在适用本条规定时,企业可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分别选择减值会计政策

  (二)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判断依据: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账龄组合,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的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大商业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方、交易内容、对应金额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前五大商业承兑汇票的明细情况如下:

  

  公司前五大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系:

  1、向客户一提供钻具检测、维修服务,截至回函日,该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期。

  2、向客户二销售改性塑料材料款,形成关联交易,该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截止回函日,该商业承兑汇票已提前承兑。

  公司根据《金融工具减值》准则对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回函日,公司应收票据的客户均系到期承兑付款,因此不存在重大违约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公司结合其信用情况与经营状态,预期其支付给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未来期间无法承兑的迹象,因此未对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对比《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下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与账龄法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差异。

  2、对报告期客户执行客户信息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地址、邮箱、电话、邮编、董监高、经营范围等信息,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信用风险高低、同类产品销售、诉讼、失信等情况核实;

  3、对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执行函证程序,函证比例大于应收账款余额的80%;

  4、检查银行回单、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核查回款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5、预期信用损失模式计算如下:

  一、按板块进行列示

  

  一、 各板块计算过程如下:

  1) 石化科技板块

  第一步:确定分类到本组合下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账龄

  (单位:元)

  

  

  第二步:计算迁徒率

  

  第三步:确定本期的违约损失率

  

  我们根据测算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率,与企业使用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对比,如下:

  (单位:元)

  

  2) 新材料板块

  第一步:确定分类到本组合下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账龄

  (单位:元)

  

  第二步:计算迁徒率

  

  第三步:确定本期的违约损失率

  

  我们根据测算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率,与企业使用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对比,如下:

  (单位:元)

  

  (二)核查结论

  仁智股份一直以来是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方式,我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第八章金融工具的减值,我们逐一对仁智股份的各家公司重新进行了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的测算,测算的应当确认的减值准备低于仁智股份基于账龄法计提的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并未调减信用减值损失。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因应收票据的客户均系到期付款,因此不存在重大违约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不存在因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报告期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问题七、你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2,044.54万元,本期处置或报废金额为2,081.66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4.92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具体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原值、累积折旧金额、报废或处置的原因、交易对象及是否为关联方、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及合规性。

  (2)请说明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是否需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请详细说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测算过程,计提减值是否充分、准确,是否充分考虑经营性亏损的因素。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请你公司说明具体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原值、累积折旧金额、报废或处置的原因、交易对象及是否为关联方、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及合规性。

  1、2021年公司处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为95.21万元,其资产原值为2,081.66万元、累计折旧为1,636.9万元、减值准备为349.56万元,主要处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① 固定资产报废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8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9万元

  固定资产清理26万元

  贷:固定资产原值252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24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26万元

  营业外收入2万元

  ② 固定资产出售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509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1万元

  固定资产清理69万元

  贷:固定资产原值1,829万元

  借:银行存款157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139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70万元

  贷:资产处置损益70万元

  在上述固定资产设备老旧、诸多故障,长期置于户外,风化腐蚀严重,不利于后期处置及维修的情况下,公司将上述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或报废,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并合规。

  二、 请说明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是否需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处置或报废的资产属于闲置资产或淘汰设备,绝大部分设备已足额计提折旧。本期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事项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为46.87万元,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的标准,无需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请详细说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测算过程,计提减值是否充分、准确,是否充分考虑经营性亏损的因素。

  1、公司报告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267.5万元,本期增加计提金额为24.92万元,因处置或报废转销金额为349.56万元。公司各类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3、减值准备计提的测算过程。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也在每年度报告期末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司所持有的资产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公司在充分考虑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使用情况及公司经营性亏损等因素的基础上,已充分、准确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406号】资产评估报告并复核评估报告中的数据。

  2、查验不动产权证:【川(2018)绵阳市不动产权第4001779号】。

  3、通过盘点程序检查固定资产的数量,观察固定资产的外观及使用状态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检查出售固定资产的相关审批流程和合同,检查相关的账务处理,在企查查网站上查验购买方是否为关联方。

  (二)核查结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章,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经核查,仁智股份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等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房屋建筑的市价在当期并未大幅度下跌,且未计提减值的资产不符合以上各种其他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综上所述,仁智股份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充分、准确,已充分考虑经营性亏损的因素。

  问题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603.22万元,除应收股利外其他应收款项为334.58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应收对象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涉嫌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603.22万元,除应收股利外其他应收账款为334.58万元,公司除应收股利外其他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昆仑银行电子招标保证金,为公司业务投标保证金,经核实,公司业务部门正在履行该业务保证金退回手续,预计2022的5月份收回,报告期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理。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九章及公司具体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规定,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其他应收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三阶段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除应收股利外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充分、准确。经公司自查,应收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涉嫌资金占用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相应合同,核查合同条款,并对其相应的记账凭证、审批单、发票执行细节测试,是否存在记账日期不准、备用金审批程序不全、款项性质界定不清等情形;

  2、对报告期客户执行客户信息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地址、邮箱、电话、邮编、董监高、经营范围等信息,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信用风险高低等情况核实;

  3、对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执行函证程序;

  (二)核查结论

  仁智股份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6,032,211.02元,其中99.01%均为2017-2018年大宗贸易业务形成,因以前签定合同但对方并未履约,湖州贸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苏克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拒不退款,仁智股份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从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备用金占比0.66%,主要用于市场拓展等相关支出,该部分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预缴诉讼费占比0.22%;其他零星支出和保证金合计占比0.11%;以上均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综上,除应收股利外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充分、准确。且应收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涉嫌资金占用的情形。

  问题九、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961.77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11.45万元,转回或转销的金额为237.85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存货构成、存货性质、市场价格、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与合理性,说明计提的充分性,说明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以前年度计提不充分或通过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报告期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1.45万元,期初金额为243.56万元,同比减少232.11万元(其中本期增加5.74万元、转回或转销237.85万元),公司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同比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发出商品的核销。

  (1)报告期发出商品核销明细如下:

  

  (2)报告期其他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及转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表中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是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406号】资产评估报告对相应存货的评估结果,进行存货跌价的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公司报告期期末及期初存货构成及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如下(单位:元):

  

  (2)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规定: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每年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具体方式及测试结果如下: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3,506,997.90元,包括高锰酸钾、活性炭、刀杆、法兰等原材料。

  (1)存货的清查

  对账面记载的存货进行逐一清查,核对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可用状况,对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不同的存货在填报资产清查评估明细申报表时应分行填写,分别评估操作,对清查中发现的不能使用或需淘汰或已无实物、账实不符的存货的名称、数量、原因、账面金额等进行取证,索取相应手续和应作账务调整处理的科目和金额的说明。

  (2)评估方法

  本次正常的存货采用市场法评估,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购买价;对于企业失效、报废等原材料,在对其数量、质量及现状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计算扣除贬值额后确定评估值或评为零。

  公式:评估值=重置价值×数量

  其中:重置价值的确定是通过慧聪官网多方询价,确定存货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价值。

  (3)评估示例:

  实例:螺杆钻具[资产基础法表(测试底稿)—存货序号12]

  规格型号:5LZ54*7.0MPa数量:1根

  账面原值:39,823.01元账面净值:39,823.01元

  A重置价格的确定

  经通过慧聪官网询价,确定螺杆钻具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为45,000.00元/包(含税,含运费),不含税价为45,000.00÷(1+13%)=39,823.00元/根

  B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价值×数量

  =39,823.00×1

  =39,823.00(元)

  该螺杆钻具评估值为39,823.00元。

  经评估,存货评估结果见下表(单位:万元):

  

  公司报告期除发出商品外的其他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1)仁智股份母公司的存货-原材料系账龄一年以上的存货,但存货状态良好,可变现净值略低于存货的账面价值,差异极小(1,108.5元),根据重要性水平原则,作为不予调整事项。

  2)子公司石化科技的存货采用上述减值测试方式,评估存货价值及减值情况,公司据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子公司新材料的产品生产周期短,流动性大,且账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经测算可变现净值大于账面价值,无减值迹象。温州恒励的产品均委托子公司四川新材料加工而成,本年留存的原材料均为2021年9月份购入,经测算可变现净值大于账面价值,无减值迹象。

  公司报告期期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43.56万元,其中发出商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56.59万元,此部分发出商品在报告期经审批予以核销,剔除此类影响因素,公司报告期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为86.97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为11.45万元,同比下降幅度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同比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发出商品的核销,公司在报告期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过上述方式减值测试,公司存货在报告期末不存在大幅减值的迹象,计提比例下降合理。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根据公司存货实际管理情况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合理。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计提不充分或通过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客户存货跌价减值的明细,检查预计售价中签订合同存货的售价是否与合同一致,未签订合同部分是否与同类售价一致;核查预计销售税费的准确性;核查存货的用途,以确定用于出售或继续加工;并结合存货监盘结果,对企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进行检查以及确认。

  2、与同行业存货跌价比例对比分析,由于各公司的存货跌价差异较大,不具备可比性,应根据各自跌价政策和存货状态进行跌价测试。

  3、获取转回或转销的相关依据及审批流程资料,检查转回和转销的合理性。

  4、获取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406号】评估报告,复核评估报告的数据。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同比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发出商品的核销,计提比例下降合理。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根据公司存货实际管理情况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合理。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计提不充分或通过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形。

  问题十、截至报告期期末,你公司净资产余额为783.18万元,同比下降76.81%,公司处于持续亏损状态。请你公司结合3—9的情况,说明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是否充分、准确,是否触及因净资产为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净资产余额为783.18万元,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2、公司报告期无形资产构成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土地使用权主要系:1、公司持有的坐落于绵阳市高新区路南工业区1-5栋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编号【川(2018)绵阳市不动产第4001779号】。2、公司之子公司石化科技持有的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红桥工业园区以及石油服务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编号【轮台县国用(2010)第633号】、【轮台县国用(2012)第734号】。三项土地使用权均作为生产经营用地,为公司带来正向的经济利益,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近三年无形资产构成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3、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4、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5)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结合问询函3-9项中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说明,公司报告期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充分、准确,也不存在因净资产为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对比《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下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与账龄法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差异。

  2、获取存货相关销售合同,区分已签订销售合同和未签订销售合同的存货来测试相应的可变现净值。

  3、通过执行盘点程序观察、检视存货的形态、状态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获取了仁智股份及仁智实业分别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5、获取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406号】资产评估报告并复核评估报告中的数据。

  6、查验不动产权证:【川(2018)绵阳市不动产权第4001779号】、【川(2018)绵阳市不动产第4001779号】、【轮台县国用(2010)第633号】、【轮台县国用(2012)第734号】

  7、通过盘点程序检查固定资产的数量,观察固定资产的外观及使用状态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二)核查结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章,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仁智股份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等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房屋建筑、土地使用权的市价在当期并未大幅度下跌,且未计提减值的资产不符合以上各种其他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综上所述,仁智股份的资产减值准备已足额计提,并不存在少计提减值来规避净资产为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问题十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在复耕业务完工进度确认、合同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深圳市润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博中益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壹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据此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你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均显示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1)请你公司结合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等内控缺陷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影响、公司因前述行为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况,说明你公司认定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未识别的内控缺陷。请独立董事、监事会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内部控制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并说明报告期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等内控缺陷是否影响报告期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定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出具并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会协〔2011〕66号)的相关要求。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是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会协〔2011〕66号)的要求确定整改后控制运行的最短期间以及最少测试数量,若确定,请说明具体的运行期间、测试数量、测试方法及结果,若未确定,请说明整改后控制是否运行足够长的时间。

  (4)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就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内控缺陷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及替代程序、已获得的审计证据,结合该事项对公司盈亏金额、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说明未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并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相关规定说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合理性、合规性。

  (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未提及深圳市润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博中益实业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请说明未披露上述事项的具体原因,前期披露的关于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存在需补充更正之处,如是,请及时更正。

  (6)请说明年报的“关联方资金拆借”部分未披露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的原因,如有误,请及时补充更正。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2)-(5)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你公司结合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等内控缺陷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影响、公司因前述行为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况,说明你公司认定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未识别的内控缺陷。请独立董事、监事会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等内控缺陷已消除,内控整改已完成。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也不存在未识别的内控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A、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标准如下:

  

  B、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

  ①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②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③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④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⑤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C、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公司对2020年前期差错更正占2020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已经充分考虑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认定适用于营业收入潜在错报的认定标准,变动幅度-0.56%,故属于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针对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结合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评价,公司2020年末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公司需更正2020年内部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将尽早对外披露更正公告。

  公司2021年三季报差错更正占2021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影响情况如下:

  

  公司已经充分考虑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认定适用于营业收入潜在错报的认定标准,变动幅度-1.25%,构成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经公司积极整改并有效运行后,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需更正2021年内部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表述,公司将尽早对外披露更正公告。

  2、公司对于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内控缺陷成立专项小组并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且严格落实到位,截至2021年9月29日,有关资金已全部归还,并于2021年11月19日收回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得出的资金往来补偿款42.51万元,对于前述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内控缺陷行为,公司已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及整改。

  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于2021年10月26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91号),指出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积极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2021年12月1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52号),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对外财务资助情况均已消除、收入内控整改已完成。上述事项均于2021年报告期内整改完成,且未对公司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

  综上,对于前述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内控缺陷行为,公司已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合同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2、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水平。

  3、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体系,强化过程控制与监督,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

  4、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作专项审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不存在未识别的内控缺陷。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核查并发表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对于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内控缺陷成立专项小组并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且严格落实到位,公司已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上述事项均于2021年报告期内解除,且未对公司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未识别的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在解决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及时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切实履行诚信义务,并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充分落实了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要求,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有效防范了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情况的再次发生。我们认为公司在解决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勤勉尽责。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对于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内控缺陷成立专项小组并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且严格落实到位,公司已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上述事项均于2021年报告期内解除,且未对公司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未识别的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在解决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及时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切实履行诚信义务,并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充分落实了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要求,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有效防范了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情况的再次发生。我们认为公司在解决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勤勉尽责。

  二、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内部控制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并说明报告期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合同管理等内控缺陷是否影响报告期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定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出具并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会协〔2011〕66号)的相关要求。

  【会计师回复】

  (一)我们就公司内部控制所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采用自上而下得方法选择拟测试得控制:

  (1)从财务报表层次初步了解内部控制整体风险;

  (2)识别、了解和测试企业层面控制;

  (3)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

  (4)了解潜在错报的来源并识别相应的控制;

  (5)选择拟测试的控制。

  我们对仁智股份的销售与收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货币资金循环、筹资与投资循环、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循环执行了控制测试程序。(下转D7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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