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单位担保 (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 年 4 月 8日召开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20,000万元存量贷款和30,000万元拟续贷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2020年2月10日至2024年4月1日,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可为海口市制药厂提供担保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海口市制药厂的担保余额158,005.56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被担保方海口市制药厂的担保余额194,005.56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55,994.44万元。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984090386D
法定代表人:王俊红
成立日期: 1990年3月9日
注册资本:56,235.2031万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经营范围: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干混悬剂(均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软胶囊剂、滴丸剂、原料药(紫杉醇、醋氨己酸锌、甘草酸二铵、炎琥宁)、产品开发、技术服务、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硬胶囊剂保健食品、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片),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海口市制药厂100% 的股权
海口市制药厂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经查证,海口市制药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0年2月10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担保额度: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最高额度限额为6亿元。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质押合同
出质人(甲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及质押担保的债权: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0年2月10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担保额度: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最高额度限额为6亿元。
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为实现债权、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出质权利:以甲方持有控股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82.5489%股权和持有鄂州鄂钢医院有限公司76%股权为上述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行使期间:质权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16,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10,719.77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06%,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担保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逾期,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14,879 万元(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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