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2-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53923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从事的小型固体火箭及其延伸产品归属于“C类——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属于“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下的“C3742—航天器及运载火箭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小型固体火箭整箭及延伸业务、小型固体火箭发动机核心材料及其延伸业务及小型固体火箭测控技术延伸业务主要行业概况如下:
(一)小型固体火箭整箭及延伸业务
公司的小型固体火箭整箭及延伸业务主要分为民用和军用两大领域,民用领域包括以增雨防雹火箭作业系统为主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军用领域包括探空火箭和小型制导火箭。
1.增雨防雹火箭及配套装备
公司小型固体火箭技术在民用领域的应用主要以增雨防雹火箭作业系统为主。采用增雨防雹火箭进行人影作业属于人工影响天气的主要作业方式,因此,公司增雨防雹火箭及配套装备业务主要隶属于人工影响天气行业。
(1)行业主管情况:
我国人工影响天气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中国气象局,各省或市(区县)政府设有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此外,中国气象局下设上海物资管理处,代表中国气象局专门从事气象探测装备和人影作业装备的供应、质量监督和出厂质量验收工作。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中涉及的燃爆器材,属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管理范畴。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安全生产司是民爆行业国家管理机关,各省和直辖市的地方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如省国防科工办)是地方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2)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人工影响天气行业发展概况:现代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活动始于1946年谢弗尔和冯内古特的发现。谢弗尔在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兰格缪尔的指导下,发现作为致冷剂的干冰可促使过冷水滴降至-39℃而自发冻结,随即成功地进行了飞机在冷云中播撒干冰的试验。与此同时,冯内古特关注冰晶的核化作用,选取类冰结构的碘化银晶体作为冰核的试验获得成功,使碘化银能很快成功地应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至今,碘化银依然是播云催化剂的主要成分。
各国持续进行着大规模的人工影响天气试验。近年来,美国和俄罗斯频繁寻求与发展中国家的人工增雨合作计划,如南非、墨西哥的吸湿性焰弹积云催化试验;泰国的暖积云吸湿性催化试验和积云动力催化试验;以及阿根廷、巴西等国运用俄罗斯防雹技术加速冰雹云降水链计划等。同时,除发达国家以及前期进行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的国家外,第三世界国家的防御气象灾害的需求也日渐增强,斯里兰卡、安哥拉和肯尼亚等国家纷纷启动了人工影响天气活动防御气象灾害。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有三十多个国家开展了以人工增雨、防雹或消雾作业为代表的人影作业。
我国人工影响天气行业发展概况:我国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的提出始于1955年讨论我国《12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建议将人工降雨试验列入科学发展规划。 1956年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明确了人工造雨的重要性。从此,我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开始启动。
1958-1980年为行业发展的第一阶段,我国对1958年干旱最为严重的吉林省率先成功进行人工增雨试验,自此至1980年间进行了一系列人工催化试验和研究工作。1980年底,根据党中央提出的“调整、整顿、提高”的方针,我国人影事业在引进和研制新型人影技术装备,以及科学研究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同时也适当减少了作业次数和作业规模,人影作业的盲目性问题有所改善。
1987年以来,国家气象局制定了《关于当前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原则意见》。气象局在该意见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多项研究计划,建设人影基地。从此,我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人工影响天气的研究和业务技术受到极大关注,各地开展的以抗旱增蓄、防雹减灾、改善生态环境、扑灭林火等为目的的人工增雨(雪)作业,机场、高速公路、城市的人工消雾试验,以及保障大型社会活动的人工消雨和防雹作业试验等,均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一些领域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人工影响天气探测技术的提高,高效碘化银焰剂等新型高效催化剂的研制,燃烧播撒式新型火箭、焰弹、飞机和地面发生器等多类型作业工具的研制,云降水数值模式应用于人工影响天气研究工作,作业指挥系统的改进等。
(3)行业发展趋势
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气象局、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了《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行业政策和纲领性文件,对我国人工影响天气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显示出国家和各级政府对于建立我国较为完善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提升我国人影作业现代化水平的决心和意志。在国家级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各省区已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的初步建立,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人影行业的发展。
人工影响天 气业务补助投入增大: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转移支付“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加强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根据财政部网站公布的数据,2012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11.66亿元,在中央投入的带动下,各地政府逐年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的资金投入力度,累计投入约76.44亿元。2017年起,原列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的“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已转列中国气象局部门预算“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经费”,更加注重资金优化整合和统筹安排,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新进展。
人工影响天气产品市场需求增加:人工影响天气是各级政府加强防灾减灾以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业公共服务、保障重大社会活动开展以及充分利用云水资源的重要举措。随着全球变暖以及气候异常带来的灾害天气逐渐高频化,通过科学手段成熟运用各类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式以保障国家社会和经济活动效益则显得日趋重要。可以预见,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影产品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尤其是技术成熟、作业效能较高且安全性有保障的火箭类人影产品。
(4)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情况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气候特征有关,人工影响天气行业的市场需求和气候变化情况是密不可分的。由于全球性、地区性气候变化均具有周期性,导致本行业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在区域性方面,由于我国粮食主产区中,气候条件相对较差的产区多位于华北、西北以及东北地区,因此我国人影作业在上述地区使用需求较大,因此本行业呈现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在季节性方面,由于我国北方地区自一季度末起需要防范春旱影响,而我国南方雷雨大风、冰雹等天气也会对粮食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综合来看人影作业的季节高峰期主要集中在每年4-9月份。
2.军用小型固体火箭
公司小型固体火箭技术在军用领域的应用主要是探空火箭和小型制导火箭。
(1)行业主管情况
我国军工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下属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科工局)。国防科工局作为我国主管国防科技工业的行政管理机关,主要面向国防和军队建设、国民经济发展以及涉军企事业单位等业务领域,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行资格审批。鉴于军工行业的特殊性,国防科工局对行业内企业的监管采用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主要体现在军工科研生产的准入许可及军品出口管理等方面。
(2)行业发展情况
探空火箭发展概况:1945年,美国喷气推进实验室(JPL)发射了世界上第一枚探空火箭,此后的六十多年间,包括中国在内的20多个国家已经研制了不同高度和种类的探空火箭系列,在国际上形成了探空火箭与卫星、空间站搭载实验相互配合的立体研究体系。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的火箭探空项目(NSROC)从1999年开始实施,共有十余种不同类型的探空火箭,涵盖了不同的运载能力与探测高度范围。欧洲空间局(ESA)在欧洲各国探空火箭研制的基础上,组合形成了四种主要的探空火箭,供学校、研究所使用,多用于微重力科学实验。日本空间科学研究所(ISAS)及其下属的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JAXA)则开展了独具特色的赤道区高层大气、电离层和天文学的探空火箭发射实验及相关探测研究。
根据动力装置的不同区分,我国至今已发展了三代探空火箭:第一代探空火箭属固体助推的液体火箭,研制、使用时间为1958-1969年;第二代探空火箭为采用双基推进剂的固体火箭,研制、使用时间为1965-1987年;第三代探空火箭为采用复合推进剂的固体火箭,1970年研制。由于西方国家的垄断和其他因素导致的商业化进程不顺利,使得中国的探空火箭事业在20世纪90年代陷入低谷。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火箭依靠强大的技术重回国际市场,探空火箭方向也迎来新发展。2008年,中国科学院牵头开展的国家大科学工程“子午工程”的建设,提出改造建设海南火箭发射场以满足新的探空技术要求,为探空火箭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是重振中国火箭探空事业的重要一步。
小型制导火箭发展概况: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军方就针对制导武器配备的不足,提出了APKWSⅠ型制导火箭的研制需求;2005年又根据近年来的高科技战争实践,提出了APKWSⅡ型制导火箭的研制需求,目标是要在性能和成本之间达成一种可接受的平衡。随着军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器件成本的降低,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美国雷声公司(Raytheon)、英国航空航天公司(BAE)等在制导火箭产品研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典型代表有APKWSⅡ制导火箭、魔爪TALON制导火箭、DAGR制导火箭、LMM轻型制导火箭等。此外,俄罗斯、以色列、罗马尼亚、法国、乌克兰、挪威、土耳其等国在竞相研制本国的制导火箭产品。
我国研制的制导火箭类产品弹重多在50kg以上,而在20kg级小型制导火箭领域目前尚无成熟供应商。因此加速推动小型多平台可挂载制导火箭的研制有利于弥补该类产品的国内空白,并有机会参与国际市场的军贸产品竞争。公司仔细研究了小型制导火箭的市场需求并充分利用了自身小型固体火箭设计能力优势,较早启动了20kg级小型制导火箭的研制工作,顺利开展并实施了开发工作。公司与国内其他单位相比,具有先发优势、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及时抓住了该领域的市场机遇。
(3)行业发展趋势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军用小型固体火箭行业作为航天行业领域的一个分支,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文件,我国政府将航天、火箭工业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行业。可以预计,在未来较长时间内,政府将持续加大在本行业的投入。
国防工业的庞大需求:经过三十余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经济实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为确保国家和平发展的局面,需要国防能力的有效保障。当前,我国国防装备亟须全面提升技术水平,为从事先进小型固体火箭装备的研制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发展机遇。
国际环境不安定因素的增加:随着国际形势的日趋复杂,国际安全风险和不安定因素增加,各国为维护政治安宁、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对轻型化、低成本、灵活性较高的军用小型固体火箭的需求将持续上升。
国家战略助力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推动深度发展,必须向重点领域聚焦用力,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水平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采购、人才培养、军队保障社会化、国防动员等领域发展潜力巨大,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等领域技术共用性强,有望成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点领域。小型固体火箭行业作为横跨多层次、多领域应用的重要细分行业,可以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实现国家战略的快速发展,努力引导经济社会的多元投资、多方技术、多种力量更好地服务于国防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4)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情况
军方或军贸用户一般按照军费开支计划进行军品采购,也会根据国内外局势、国家国防布局需要等因素进行小幅订货调整,但总体而言,军品采购随着军费中装备费用的增长而相应增长,受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之非军行业要小,行业整体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对于军品总装企业而言,涉及上游配套企业较多,研制和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军方订货时会对承制单位(含协作配套单位)产品的交付时间进行统筹规划。
(二)小型固体火箭发动机核心材料及其延伸业务
公司的小型固体火箭发动机核心材料及其延伸业务主要包括光伏用炭/炭热场材料和固体火箭发动机耐烧蚀组件业务,隶属于炭/炭复合材料行业。
1.行业主管情况
公司受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指导。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由炭素生产、经营企业和科研、设计院所等机构自愿组成,国资委是该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建议;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产品鉴定和评优;进行行业统计,发布行业信息;参与制定、修改行业标准;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等。
2.行业发展情况
(1)炭/炭热场材料发展概况
光伏行业早期以及现阶段的一些中小硅片生产商,大多采用石墨材料构成的热场产品作为晶体生长炉炉体的保温材料。石墨熔点高,导热性和导电性高,并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耐酸、耐碱、耐有机溶剂的腐蚀,因此在高温条件下被广泛用作隔热保温材料。但是石墨脆性较大,在交变热应力和电磁力作用下容易产生裂纹,裂纹会改变零件的电性能和热传导性能,导致难以精确控制硅融体的温度,进而直接影响拉制单晶硅和成品单晶硅的品质优劣。此外,反复的开炉、停炉、加热冷却过程也会加剧石墨坩埚的脆裂破损,大大缩短石墨热场材料的使用寿命,随着直拉炉尺寸的不断增大,以批料加工模式生产的石墨热场产品性价比不断降低。
炭/炭复合材料是碳纤维增强炭基体的一类复合材料,其特点是断裂韧性较高,同时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耐摩擦性。光伏用的炭/炭热场材料产品经过1800℃-2000℃的高温热处理,具备良好的耐热冲击性,与石墨相比,性能更优异、寿命更长、综合性价比更高,目前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光伏晶体生长设备中。
炭/炭复合材料与石墨材料物理特性对比
炭/炭复合材料具有结构可设计性,通过预制体结构设计和致密化工艺可以制备不同尺寸和形状的炭/炭热场材料制品。而石墨需要先制备实心坯料,再进行机械加工后形成最终产品。因此,炭/炭复合材料相对于石墨而言,无余料浪费,优势较为明显;同时,炭/炭复合材料具有功能可设计性,通过制备高、中、低不同密度的炭/炭热场材料制品,用以匹配晶体硅生长加热、隔热、承载等不同功能需求,该特性可以有效降低单晶硅的生产能源消耗。炭/炭热场材料有效降低了单晶硅片的生产成本和能源消耗,促进了我国光伏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炭/炭热场材料业务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多种规格的坩埚、导流筒、保温筒、加热器等,是单晶直拉炉用热场系统的关键部件。
(2)固体火箭发动机耐烧蚀组件发展概况
固体火箭的动力系统发动机主要由药柱、壳体、耐烧蚀组件和点火装置等组成。其中,火箭发动机耐烧蚀组件包括喷管和喉衬(喷管中的喉部内侧材料),喉衬是火箭动力系统的重要复合材料制品,也是发动机的关键部件之一,其烧蚀条件最为恶劣,要经受上千度高温和高速燃气流的烧蚀和粒子冲刷,它直接影响到发动机的各项性能的发挥。
早期火箭耐烧蚀组件大多采用高熔点金属、热解石墨、多晶石墨以及抗烧蚀塑料复合材料,但存在氧化速度过快、热结构缺陷多和质量过重等缺点,其可靠性始终未解决。炭/炭复合材料具有强度高尤其是高温强度稳定、抗热冲击性能强、耐烧蚀性好、耐含固体微粒燃气冲刷、热膨胀系数小、导热率较低等优异性能,是理想的耐烧蚀组件材料。用炭/炭复合材料制成的耐烧蚀组件内型面烧蚀比较均匀、光滑,没有前、后烧蚀台阶或凹坑,显著地提高了耐烧蚀组件的冲质比、可靠性和效率。
美国是最早开展炭/炭耐烧蚀组件材料研究的国家之一,20世纪60年代,美国锡奥科尔(Thiokol)等公司相继开展了炭/炭复合材料耐烧蚀组件的研究。法国、前苏联分别从20世纪60年代末和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实施炭/炭复合材料耐烧蚀组件的研究计划。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以航天四院、中国科学院金属所、兰州炭素厂、北京有色院等单位为代表开始对炭/炭复合材料耐烧蚀组件、特别是炭/炭喉衬进行研究。1984年,航天四院研制的装有平板毡炭/炭喉衬的发动机成功地参与了我国第一颗通信卫星的发射,标志着我国炭/炭喉衬材料已进入实用阶段,取得炭/炭复合材料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一个重大突破。经过几十年的技术研究,我国炭/炭复合材料的研究已取得了很大进展,部分产品性能已达同类材料的国际先进水平,并已投入应用。目前,我国航天领域火箭发动机耐烧蚀组件中的喉衬均采用炭/炭复合材料。
(3)行业发展趋势
国家政策支持新材料行业发展:炭/炭复合材料属于典型的军民两用战略性新兴材料,航空航天、先进武器装备的进一步发展往往与炭/炭复合材料息息相关。国家出台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政策,明确指出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要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要积极发展军民共用特种新材料,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加快基础材料升级换代。
炭/炭复合材料应用领域广泛,市场需求广阔:炭/炭复合材料具有低密度、高强度、高比模量、高导热性、低膨胀系数、摩擦性能好,以及抗热冲击性能好、尺寸稳定性高等优点,在隔热、耐摩擦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目前,炭/炭复合材料不仅是航空航天、光伏行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还推广应用于汽车、高铁、船舶、风电、生物医学、半导体、体育器材等各领域。随着新材料技术和制作工艺不断的升级突破,炭/炭复合材料的应用行业将会不断延伸,未来市场需求更加广阔。
(4)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情况
炭/炭热场材料:公司炭/炭热场材料产品主要是向光伏行业的硅片生产商提供的晶体硅生长设备关键部件。下游光伏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虽然目前受国家产业政策、补贴政策、宏观经济状况、产业链各环节发展均衡程度等因素影响,行业呈现一定的周期性。但是,总体上,国家对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集中产能做大做强的企业是大力支持的,随着我国光伏行业的进一步的结构调整和深入发展,光伏发电成本将逐步接近传统火力发电,行业周期波动性将趋于平缓。目前,行业的区域性特征已经淡化,季节性也不明显。
固体火箭发动机耐烧蚀组件:固体火箭发动机耐烧蚀组件作为固体火箭的组成部分,属于公司军用小型固体火箭行业的上游,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均不明显,具体情况请参见本章节之“(一)小型固体火箭整箭及延伸业务”之“2.军用小型固体火箭”的相关内容。
(三)小型固体火箭测控技术延伸业务
公司小型固体火箭测控技术延伸业务主要为面向交通使用的智能计重系统业务,主要用于公路计重收费、超载超限的治理、非现场执法、货车ETC等,隶属于智能交通行业。
1.行业主管情况
交通部是本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和实施行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和推进行业进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省分局负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质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由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安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多家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媒体等共同成立,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与意见等。
2.行业发展情况
智能计重系统是智能交通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的基础产品,是基于车辆重量、车型、胎轴等多源动态信号的感知、解析和提取,形成对动态信号的数学建模。
智能计重系统的性能,主要包括系统的数据处理能力、称重平台的构造、传感器性能和系统集成整体结构布局设计。弯板式和秤台式计重系统是较早使用的公路计重产品,随着识别技术和数据处理算法的进步,出现了轴组式和整车式计重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3.行业发展趋势
公路交通基础建设持续投入推动智能交通建设的良性发展:2007年至2020年,我国公路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一直处于持续增长状态。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从2015年的12.4万公里增长到15万公里,目前已实现该目标,2020年全国高速公路里程达16.10万公里。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智能交通行业发展:我国智能交通的发展目前已处于产业化形成和大规模应用阶段。运用智能交通信息采集与处理相关技术,可有效使用全面、实时的大数据为交通管理者提供更加直观、可信赖的参考信息,促使交通管理平台更加智能、高效,同时便利出行者实现实时交互信息。2014年12月交通运输部出台《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提出“在完善公路运行管理机制方面探索实行计重前置、非现场执法等公路治超方式”;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智能、平安、绿色、共享交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开发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智能交通应用相关技术持续进步:随着感知、通讯技术的进步,智能交通产品对市场需求的满足能力越来越高,进而产生新的商业应用机会和潜在客户需求。技术进步促使计重收费类测控产品趋向速度快、准确度高、稳定性强、可靠性高等方向发展,推动着产品朝着智能化、功能综合化的技术进步方向不断发展。
(4)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情况
智能交通行业与国家公路建设和投资以及交通基础建设更新改造具有很强的关联性,目前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处于良好发展阶段,受益于此,智能交通行业中的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及基础计量产品也将保持稳步发展。现阶段,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和地区已实现公路铁路交通网络基本覆盖,新建路网和更新换代产生的产品市场区域性特征不明显。由于行业下游客户基本是国有道路运营商和交通管理部门,其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时间对行业内系统供应商的收入实现产生影响,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收入确认环节通常集中在三、四季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2-018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9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雷声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年度报告全文》及《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对外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对外提供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李轩、杨杰、罗向东、李健、宁星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李轩、杨杰、罗向东、李健、宁星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李轩、杨杰、罗向东、李健、宁星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李轩、杨杰、罗向东、李健、宁星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雷声、李轩、杨杰、罗向东、李健、宁星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2-030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峣山路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提示
1.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1年述职报告;
2.议案8、议案9、议案10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
(一)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5月11日17:0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zthj.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峣山路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许青山
电话:029-82829491-8203
传真:029-82829492
电子邮箱:info@zthj.com
(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09
(二)投票简称:中天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09;股票简称:中天火箭)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 年5月11日17: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2-023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7日证监许可[2020]171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84.81万,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694,414.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36,712,858.71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81,555.29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0,024,992.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956,562.54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9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08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240,610,729.88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971,043.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36,639,686.8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56,208.6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9,113,850.23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专门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兴庆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码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沃机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及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2月28日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10,479,221.59元,其中: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71,043.00元;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6,508,178.59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公司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化存款累计收益296.9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注:军民两用高温特种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为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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