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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蒋平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 1-11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上述12-14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13,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参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或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9:30-11:30,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人:张有忠、饶国成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电话:0571-64141533

  传真:0571-64144048

  邮箱:zyz@chinaorganicchem.com

  邮政编码:311604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平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蒋平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蒋平平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南大学教授、博导。2017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且承诺在本公告的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该条款的规定。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蒋平平先生在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就《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并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蒋平平先生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2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证明其股东身份、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原件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邮政编码:311604

  收件人:饶国成

  联系电话:0571-64141533

  联系传真:0571-6414404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平平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忠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冯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忠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忠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0日向全体董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冯烈、孙斌、张有忠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不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为期一年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授信额度为6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包括浙江建德建业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建德建业资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相互间可以进行调剂。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预计2022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之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有忠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17、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李伯耿、蒋平平、赵英敏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年6万元(税前)调整至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0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不断发展。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的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是一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公司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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