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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项目投资、流动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实际提用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申请授信业务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贷款在总额范围内可滚存发生)。实际贷款的可用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总额范围内审批的额度为准。

  为保障公司和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业务,在上述预计2022年度银行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公司预计向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杭州美迪凯微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美迪凯现代光电有限公司、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美迪凯(浙江)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2亿元、3亿元、1亿元、2500万元、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

  本议案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预计2022年度银行贷款总额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3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BC1447K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15号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90800万元人民币(截止公告日实收资本73005.01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部分厂房、土地用于抵押借款,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二)杭州美迪凯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杭州美迪凯微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9月9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KKDLD33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0号大街578号4幢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日实收资本1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制镜及类似品加工;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杭州美迪凯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三)浙江美迪凯现代光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美迪凯现代光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7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704798583J

  4、住所:温岭市产学研工业园科技大道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1275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智能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浙江美迪凯现代光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四)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4月25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CUNJC7R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东侧、春潮路北侧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725万美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8、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学电子元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捷姆富(浙江)光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五)美迪凯(浙江)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美迪凯(浙江)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9月27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LBWJF0B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15号4号厂房

  5、法定代表人:葛文志

  6、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截止公告日实收资本600万美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非独资)

  8、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眼镜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玻璃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10、经营情况:

  美迪凯(浙江)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抵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人,就其向银行及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审批范围内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公司将视实际情况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向公司进行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为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制的一级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25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7%、5.1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921,316.95 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8,070,463.60 元。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1日 ,公司总股本401,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100,000.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 22 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与会监事听取了徐宝利同志代表监事会所作的《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后认为,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决策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有力地保障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1日 ,公司总股本401,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100,000.05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2-020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333,3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1,022,396,673.46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961,833.17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56,567,767.1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3,394,066.03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965,828,906.3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63,712.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2,065,194.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差异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原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光学半导体)于2021年3月8日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3月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346.19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95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3月4日归还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1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为849.84万元。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1年5月1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3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其中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年7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其中人民币19,714.99万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285.01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实际增资53,855.01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美迪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美迪凯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度,公司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的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公司代码:688079                             公司简称:美迪凯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1日 ,公司总股本401,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100,000.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光学光电子、半导体元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经过多年深耕,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多项核心技术。

  按照应用领域分类,公司主要有五大类产品和服务,包括半导体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生物识别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影像光学零部件、AR/MR光学零部件精密加工服务、光学半导体。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光学传感器及摄像头模组上,广泛应用于如智能手机、数码相机、安防摄像机、投影仪、智能汽车、AR/MR设备等终端产品。

  1、半导体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

  

  2、生物识别零部件及精密加工服务

  

  3、影像光学零部件

  

  4、AR/MR光学零部件精密加工服务

  

  5、光学半导体(本年新增业务模块)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发展战略,既有结合市场、行业发展趋势的前瞻性研究,也有针对终端产品需求的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型开发。针对产品涉及的关键技术,依托美迪凯企业研究院下各技术中心协同开发。同时,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领先企业形成了合作研发机制,使公司能够更好地贴近客户、市场需求。另外,公司多家高校院所共建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基础及前瞻性研究和开发。

  公司依据研发流程,由市场开发中心或科技管理中心提出需求,设计技术中心主导进行工艺流程策划,由各个技术中心进行相应关键技术的技术攻关。为提升研发效率,采用多研发环节并行开发,各技术中心协同作业的研发方式。涉及半导体技术的开发,统一由公司半导体事业建设委员会整合相关资源实施。取得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知识产权由科技管理中心组织申报和管理。公司基于行业特征及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采购流程管理制度等一套严格、完整的采购管理体系,在运营管理中心下设采购部,主要负责供应商开发、管理以及材料、设备的采购。公司根据相关产品的行业特点,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与控制采购管理活动,按需求计划实施采购工作,具体内容为:供应商的开发与评估、采购计划的制定、实施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采取“按订单”及“按客户需求计划”相结合确定生产计划的模式,实现高效率、低成本、高弹性的生产及交付。公司对小批量产品按照客户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对需求量大且稳定的产品,结合客户提供的产品需求计划以及实际下达的订单,进行组织生产,公司会对一些常规的半成品进行预先库存,再根据正式订单进行后续生产、发货,提高生产效率,缩短交货周期。

  4.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为客户提供各类光学光电子、光学半导体、半导体封测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的产品和服务存在定制化特点。公司成立以来坚持研发销售一体化,面向客户需求和下游市场趋势研发产品。公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评估认证,并经过多轮的样品测试及现场稽核,全面考核候选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后,公司方能取得客户的供货资格。

  公司通常会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客户根据需求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光学光电子、光学半导体、半导体封测等研发、制造和销售。

  光学光电子是结合光学、电子、计算机等的科学技术,近十年来技术突破发展迅速。当今,光电科技已成为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中最引人注目的核心技术,光学光电子产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和大力发展。光学光电子技术是光学及电子信息技术的一个分支,是包含光学技术、微电子技术、材料技术、通信、计算机等多学科交叉产生的新技术。随着产品不断的推陈出新,其应用层面扩展至通讯、信息、生化、医疗、能源、民生等工业,光学光电子产业已成为众所瞩目的明星产业,未来随着光电在通讯、网络、多媒体等扮演核心技术角色,光学光电子产业已变成一个国家科技实力的体现,更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

  半导体产业位于电子行业的中游,半导体和被动元件以及模组器件通过集成电路板连接,构成了智能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核心部件,承担信息的载体和传输功能,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半导体行业具有下游应用广泛、生产技术工序多、产品种类多、技术更新换代快、投资高、风险大等特点,全球半导体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景气周期与宏观经济、下游应用需求以及自身产能库存等因素密切相关。为加快推进我国半导体产业发展,国家从财政、税收、技术和人才等多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国家政策的高度支持为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与重大机遇。

  随着物联网、5G 通信、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不断成熟,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半导体主要下游制造行业的产业升级进程加快。下游市场的革新升级强劲带动了半导体企业的规模增长。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市场规模大且保持较快增长。根据 IBS 数据,预计2022年市场规模将突破5,000亿美元。我国本土半导体行业起步较晚,但在政策支持、市场拉动及资本推动等因素合力下,中国半导体行业不断发展,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半导体应用和消费市场之一。

  光学光电子、半导体行业发展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合作,共同打造产业链,实现更加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随着 5G、AI、物联网、自动驾驶、VR/AR 等新一轮科技逐渐走向产业化,未来十年中国光学光电子、半导体行业有望迎来进口替代与成长的黄金时期, 逐步在全球光学光电子、半导体市场的结构性调整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光学光电子、半导体行业细分领域,积累了深厚的设计技术、生产工艺技术和丰富的人才资源。公司在超精密加工、晶圆加工、光学薄膜设计及精密镀膜、光学半导体、半导体封测、光学新材料应用等领域均具有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并得到国际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不断开发光学光电子、半导体器件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应用,形成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与市场拓展,达成有效协同。

  公司运用光学半导体技术,为客户提供半导体晶圆光学解决方案,目前12寸超薄屏下指纹传感器整套光路层产品陆续投产,应用于 5G手机的超薄屏下指纹模组,该产品和技术实现国内自主可控;8寸环境光传感器光路层的产品也实现量产。

  重点加大了12寸图像传感器(CIS)整套光路层的研发;持续加大微纳电路(SAW Filter)、半导体传统封装(BGBM、QFN/DFN、SOT、陶瓷封装)、工业相机和安防摄像机主板表面贴装(SMT)等方面的研究开发。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智能手机、安防摄像机、智能汽车、无人机等市场需求的高速成长带动了半导体元器件产业发展,中国国内市场发展迅速。伴随世界贸易格局的变动和国内产业升级进程的推进,政府逐渐加大对国内高端制造业的鼓励和扶持力度,包括半导体元器件在内的高端制造业正加速国产替代进程。国内生产的半导体元器件正在逐步走向高端化、核心化,促进我国半导体产业乃至整个信息产业发展。主要发展趋势如下:

  1. 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带来发展新机遇

  第一代半导体材料是指硅、锗元素等单质半导体材料;第二代半导体材料主要是指化合物半 导体材料,如砷化镓、锑化铟;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是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 SiC 和 GaN。和传统半导体材料相比,更宽的禁带宽度允许材料在更高的温度、更强的电压与更快的 开关频率下运行。SiC具有高临界磁场、高电子饱和速度与极高热导率等特点,使得其器件适用 于高频高温的应用场景,相较于硅器件,可以显著降低开关损耗。因此,SiC可以制造高耐压、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如MOSFET、IGBT、SBD等,用于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与硅元器件相比,GaN具有高临界磁场、高电子饱和速度与极高的电子迁移率的特点,是超高频器件的极佳选择,适用于5G通信、微波射频等领域的应用。未来,随着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成本因生产技术的不断提升而下降,其应用市场也将迎来爆发式增长,给半导体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 新兴科技产业的发展孕育新的市场机会

  随着物联网、5G 通信、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不断成熟,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半 导体主要下游制造行业的产业升级进程加快。下游市场的革新升级强劲带动了半导体企业的规模增长。如在汽车电子领域,相比于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需要用到更多传感器与制动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单车半导体价值将达到传统汽车的两倍。新兴科技产业将成为行业新的市场推动力,并且随着国内企业技术研发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内半导体行业将会出现发展的新契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3,946.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992.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65 %,每股收益0.26元/股,较上年减少45.8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9证券简称:美迪凯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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