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跟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0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05月12日8:30-11:30,13: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3855568,传真:010-53855570。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05月12日下午 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嘉翃;

  3、固定电话:010-53855568-808;

  4、邮    编:102206;

  5、电子邮箱:investor@succeede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提交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915,362.66元,同比增长7.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368,830.48元,同比增长40.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493,210.34元,同比增长28.1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83,743,725.61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5.8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420,861,654.45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4.77%。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拟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41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96%。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股81,648,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内容: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2021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经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0.96%,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为: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产能扩大等方面,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同时面对新冠疫情影响、医疗政策改革等外部环境变化,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8,461,660.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64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41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9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97,368,830.4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8,461,660.73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412,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产品为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检测仪器、试剂及耗材,属于体外诊断行业下属的血栓与止血诊断行业。由于人口老龄化、学术普及等因素,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的需求也快速增长,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行业作为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具有技术含量高、进入壁垒高、发展潜力大、产品研发周期较长等行业特点。

  (二) 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成功源自专一,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一直致力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检测仪器、试剂及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生产、以销定产、以产定购、以经销为主”的经营模式。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产能扩大等方面。

  (三)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915,362.66元,同比增长7.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368,830.48元,同比增长40.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423,198.26元,同比增长48.65%。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稳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经营现金流良好。

  2022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技术人员储备,努力推进进口替代目标;同时将全面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扩大产能、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公司 2021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412,0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98%,符合公司在《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政策。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产能扩大等方面,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同时面对新冠疫情影响、医疗政策改革等外部环境变化,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 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生产经营发展、对外投资等方面,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有利于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公司大兴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大兴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设分支机构名称: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分公司(暂定名)

  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经营场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6号楼5层616室(集群注册)

  分支机构负责人:王海

  经营范围:销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 拟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 设立目的及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 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