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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88,895,248.41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327,577,701.96元,按母公司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2,757,770.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5,427,908.30元,减去2020年度分红200,050,00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10,197,840.06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信心,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1.44%。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与规定。同时,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23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孙林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孙林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孙林先生已出席公司 2022 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赞成票,并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请详见本公司 2022年4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

  (三)征集程序

  1.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

  收件人:徐萍萍

  联系电话:021-60978935

  联系传真:021-50808106

  邮政编码:20120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孙林

  2022年4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林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 2022-019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鉴于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作出上述修改后,导致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章节和条款的序号发生改变,《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章节和条款的序号亦做相应修改和依次顺延。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09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柯桂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280,651万元,同比上年 291,373万元下降3.68%。2021年实现净利润42,758万元,同比上年57,397万元下降25.51%;其中,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38,890万元,同比上年51,468万元下降24.4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22年经营形势和宏观环境的预期,以及外部环境因素对汽车电子行业的影响,公司2022年度将坚持稳健经营,推进精益管理,开源节流,降本增效,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指标的稳步增长;2022年公司合并资本支出计划约2.36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新产品产能建设以及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1.4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关联董事柯桂华、柯炳华、柯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9,76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关联董事柯桂华、柯炳华、柯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对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最高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和离任)发放2021年度奖金合计266.6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柯桂华、副董事长柯炳华、董事裴振东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由月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薪酬构成。月基本薪酬按月均额发放;年终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后于下一年度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柯桂华、副董事长柯炳华、董事裴振东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审计收费暂按2021年标准,暂定上下浮动区间-5%至1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相关制度的统一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相关制度的统一性,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二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第十一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12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2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56.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972.17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9年10月8日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66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协议的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8日,公司、保荐机构中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四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7,878.6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22,8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956.1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62.1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567.98万元置换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9年10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567.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9年10月22日出具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9)第6789号)。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该项目主要客户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芯片供应以及其它相关不利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市场需求暂未达到预期。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已定点客户的产能需求确定设备投入进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将该项目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鉴于汽车能源管理领域技术正快速向集成化方向发展,与原规划技术路线相比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需要在进一步充分论证基础上,对先前筹划的技术路径做出优化调整。在新的技术路径尚未确定前,拟决定适当调整投资进度,将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共计22,800万元。详细内容如下:

  

  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博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浙江科博达借款合计56,475.05万元,其中置换金额18,575.05万元,其余借款金额37,900.00万元。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我们认为,科博达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科博达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博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科博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2-017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42人,注册会计师共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3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沈蓉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近十家上市公司年报和挂牌公司年报。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晶娃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0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近十家上市公司年报和挂牌公司年报。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蓉、张晶娃,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确定。2021年度,公司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员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服务费用分别为100万、30万、12万和18万。2022年度上述相关服务的服务费用暂按2021年度标准并暂定-5%至10%区间浮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所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众华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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