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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上接D133版)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2-039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变化的原因:

  2022年第一季度,国内多地发生局部新冠疫情,限制人员聚集、流动及限制物流运输等疫情防控政策致使聚餐、走亲访友场景大幅减少。公司下游食品饮料客户销售受阻, 终端消费需求不足致使公司产品订单明显下滑,一季度公司各项产品生产销售数量下降明显。因公司主要产品单价跟随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而有一定幅度提价,抵消了销售数量下降幅度较大的影响,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45%。同时,公司产品生产数量下降较大导致单位成本里固定成本和人工费用明显上涨,一季度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大,扣非后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8.94%。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全产业链的中国饮料服务平台”战略稳步推进。公司在传统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等领域的老客户所占份额稳中有进;新拓展的功能饮料领域里的头部品牌客户实现了持续规模化的订单生产交付;平台战略覆盖了在市场热销饮料品项果冻汽水、燕麦奶、厚椰乳、椰奶、豆奶、咖啡等细分领域里的初创品牌、跨界品牌、传统饮料品牌的新品等一批潜力客户;创新产品纸易拉罐实现量产、专利产品ABC、SBC新增产能按计划推进中。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中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中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2-040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925,859.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746,216.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19,223,688.45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09,784,288.11元。

  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对资本性开支的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税),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962,265,735股为计算基数,以此计算出合计拟分配现金股利10,584,923.09元(含税),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配登记日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同意2021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 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本次利润方案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的31.37%,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6%,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的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美包装”)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71,84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的担保: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如下:

  

  2.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如下:

  

  3.以自有资产或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具体如下:

  

  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统一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会议。上述授信、担保的授权自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预计的授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西北海金盟制罐股份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1年07月16日

  2. 注册地点:广西北海合浦工业园海景大道

  3.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陈民

  5.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的设计、制造、销售,包装装潢印刷,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临颍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25日

  2. 注册地点: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纬一路与经一路交汇处

  3. 注册资本:6,258万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陈民

  5. 经营范围:马口铁三片罐、金属容器、易拉罐制品的生产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河南华冠养元饮料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0年06月04日

  2. 注册地点: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纬一路与经一路交汇处东北角

  3.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陈民

  5. 经营范围:饮料(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与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马口铁三片罐的生产、销售;代理贴牌委托加工其他饮料(碳酸饮料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福建铭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1年05月16日

  2.  注册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锦江西路999号

  3.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陈民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纸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铭冠(湖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3年08月28日

  2. 注册地点:孝南经济开发区井岗社区

  3. 注册资本:3,8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陈民

  5. 经营范围: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生产销售;纸张、塑料聚乙烯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7.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简阳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10日

  2.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凯力威工业大道南段213号

  3. 注册资本:6,3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陈民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周转利用率。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皆不超过70%,互相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司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故未要求提供反担保。本次2022年度授信预计及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授信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计划,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产负债率皆不超过70%,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7,055.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的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铭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铭冠”),全资孙公司铭冠(湖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铭冠”)分别与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森博”)签订原材料采购协议,为保证购销双方业务的长期持续开展,公司为福建铭冠、孝感铭冠与亚太森博未来5年内发生的上述采购业务涉及的包括货款、违约金或者其他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于2022年4月21日向亚太森博出具《连带责任保证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铭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1年05月16日

  2.  注册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锦江西路999号

  3.  法定代表人:陈民

  4.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纸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与公司联系:公司持有福建铭冠100%的股权。

  7.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名称:铭冠(湖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成立时间:2013年08月28日

  2.  注册地点:孝南经济开发区井岗社区

  3.  法定代表人:陈民

  4. 注册资本:3,800万元

  5. 经营范围: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生产销售;纸张、塑料聚乙烯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

  6.与公司联系:福建铭冠持有孝感铭冠100%的股权。

  7.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铭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孝感铭冠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资产负债率皆不超过70%,资产状况良好,无需提供反担保,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代表公司与亚太森博签署上述相关担保协议。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在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累积的货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为财产保全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费用、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 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7,055.6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嘉美包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嘉美包装出具的《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 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天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 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 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三)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 6 人次。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林自2000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20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丽自2011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自1994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25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万元,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万元,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万元。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天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21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天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天衡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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