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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78,812万元、63,250万元。

  最近一年(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9,984万元

  上年度(2020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具体如下:

  (1)刑事处罚:0

  (2)行政处罚:1

  (3)行政监管措施:4

  (4)自律监管措施:0

  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

  姓名:刘琼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2(项目合伙人)

  姓名:张林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超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黄平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未发现上述人员近三年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上述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1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将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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