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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艺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1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

  (三)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限、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 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 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 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周忠、郑斌杰

  联系电话:0573-83382807

  邮箱地址:IR@lante.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023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因公司所在地目前疫情形势较为严峻,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四)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家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于本报告期业绩变动,简要说明如下:

  (1)2021年以来,由于公司长条棱镜产品受终端产品技术更迭及设计方案变更影响,其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逐步降低,本报告期该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84.2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17%;上年同期该产品实现销售收入3,022.36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31.40%,长条棱镜产品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已经充分体现。

  (2)随着部分新项目逐步落地,公司近年着力开发的车载业务和传统成像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逐步加大。本报告期,公司玻璃非球面透镜实现销售收入3,045.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65.23万元,增长71.07%,销售收入占比由上年同期18.50%提升至33.96%;公司成像棱镜实现销售收入3,929.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5.10万元,增长38.14%,销售收入占比由上年同期29.56%提升至43.82%。车载等业务的成长仍需时间,暂时未能弥补长条棱镜产品收入下滑带来的影响,最终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6.83%。

  (3)由于上述业务结构的调整,公司本报告期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5.55个百分点,导致公司毛利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3.10%,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下降的重要原因。

  (4)基于光学行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本报告期公司研发支出共计1,160.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2.24万元、增长33.66%,其中新型微棱镜加工技术研发项目投入514.66万元,这也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下降原因之一。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骏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骏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2022年全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外汇金额折合人民币(按每笔成交汇率进行折算)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

  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港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计划2022年全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外汇金额折合人民币(按每笔成交汇率进行折算)不超过20,000万元。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交易对手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

  五、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 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六、授权安排

  考虑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的便利性,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履行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银行作为交易方、明确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开展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了应对外汇波动的风险,按比例锁定出口产品人民币对美元的结算价格,从而确保出口业务不因汇率变动因素,产生大额不可控的汇兑损失,公司结合2022年度出口预算,计划2022年全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外汇金额折合人民币(按每笔成交汇率进行折算)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内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确保出口业务不因汇率变动因素、产生大额不可控的汇兑损失,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蓝特光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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