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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1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抵押、质押、信用保证等担保方式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2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时办理授信申请业务,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等文件)以及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9,370,164.1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402,84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0,426,7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16%。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88127                              公司简称:蓝特光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02,84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0,426,750.00元(含税)。本年年度报告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16%。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学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精密玻璃光学元件加工方面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在玻璃光学元件冷加工、玻璃非球面透镜热模压、高精密模具设计制造、中大尺寸超薄玻璃晶圆精密加工等领域具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形成了光学棱镜、玻璃非球面透镜、玻璃晶圆等几个主要产品。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1)光学棱镜

  光学棱镜为用透明材料(如玻璃、水晶等)做成的两两相交但彼此均不平行的平面围成的透明物体,用以分光或使光束发生色散。

  公司的光学棱镜为玻璃光学棱镜,主要可分为长条棱镜、成像棱镜及微棱镜三大系列。长条棱镜是采用大片加工方式进行抛光、配合超高效大批量胶合切割技术及红外高反镀膜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高反射率的光学棱镜,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中的人脸识别领域;成像棱镜产品主要是采用高精密的研磨、抛光等工艺技术,具有较高精度的角度和面型。成像棱镜根据产品物理形态又分为屋脊、半五、直角等,主要应用于望远镜显微镜等光学仪器中;微棱镜是采用高精密研磨、抛光等工艺,结合超高效大批量胶合切割技术批量加工制造的体积较小的棱镜,具有较高的角度和面型精度,主要应用于手机潜望式摄像头等消费类应用领域。

  (2)玻璃非球面透镜

  玻璃非球面透镜是选用优质的低熔点光学玻璃,采用精密控制的批量热模压技术进行生产而成。公司的玻璃非球面透镜可分为成像类非球面透镜及激光准直类非球面透镜。成像类玻璃非球面透镜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高清安防监控、车载镜头等;激光准直类玻璃非球面透镜主要应用于激光器、测距仪等领域。

  (3)玻璃晶圆

  玻璃晶圆是将玻璃通过切割、研磨、抛光等工序后形成玻璃晶圆片,玻璃晶圆具有光传输效率高的特点而被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光学等行业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具体应用方向包括微电机元件、CMOS、CCD传感器、微波电路、物联网阵列以及各类光学、激光器件的加工制造。

  公司玻璃晶圆产品主要分为显示玻璃晶圆、衬底玻璃晶圆和深加工玻璃晶圆三类。显示玻璃晶圆和衬底玻璃晶圆是采用切片、粗磨、铣磨、抛光、镀膜等工序加工制造而成。显示玻璃晶圆再裁剪切割后可制成AR光波导,最终用作AR镜片材料;衬底玻璃晶圆主要用于与硅晶圆键合,在半导体光刻、封装制程中作为衬底使用;深加工玻璃晶圆主要包括WLO玻璃晶圆、TGV玻璃晶圆和光刻玻璃晶圆等。产品是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在显示玻璃晶圆和衬底玻璃晶圆上进行通孔、切割、光刻等深加工。深加工玻璃晶圆产品主要应用于晶圆级镜头封装、AR/VR、汽车LOGO投影等领域。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生产物料主要包括玻璃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所需的辅料等,通常采用“以产定购+合理备货”的方式进行采购。 “以产定购”主要是针对产品生产所需而确定原材料及辅料的采购量; “合理备货”主要是为确保能随时响应终端客户的产品需求,对部分原材料和辅料进行提前采购备货。

  2、生产模式

  公司通常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方式进行排产。“以销定产”是以客户订单为标准,采用4周以内的短期订单和全年预计的销量进行排产安排,每月更新客户需求和生产计划。“合理备货”主要是针对老客户的成熟产品,公司根据需求预测进行合理的库存备货,以备生产高峰期产能不足的情况。

  生产模式包括自行购料生产和来料加工两种。公司主要采用自行购料生产的模式,部分产品采用来料加工的方式。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光学元件产品,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 求,具备定制化的特点。公司主要通过专业展会、论坛、他人介绍等方式进行客户开发。

  4、研发模式

  公司以“浙江蓝特高精度光学元件研究院”、“蓝特光学元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作为技术平台,开展包括客户需求响应和主动技术储备两类研发。客户需求响应是指公司与客户持续沟通,通过新项目研发匹配客户需求,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主动技术储备主要针对潜在目标市场提前进行技术储备、产品开发,或为实现工艺技术改进和产品性能指标提升进行的二次开发。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公司专业从事光学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所处细分行业为光学行业中的光学光电子行业。光学行业已经有超过百年的发展历史。随着新一代信息、智能技术的发展,光学技术与成像、传感、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紧密相联,逐步实现现代光学制造技术与电子、信息、半导体等技术的跨界融合。光学元件不仅仅是用于独立的光学产品,还作为下游产品的一部分功能组件,在消费电子、半导体加工、光学仪器、车载镜头、光通信、安防监控、工业激光等行业相关产品中应用,下游产业的发展趋势将持续影响带动相关领域对光学元件的市场需求及技术进步。

  公司产品的直接下游客户主要为光学镜头及模组、光电转换模组等厂商,终端客户主要为智能手机、VR/AR、光学仪器及汽车厂商等。

  光学元件行业由于下游客户会根据市场需求而对产品指标、参数、性能提出特殊的要求,并要求配套厂商配合研制,因此,定制化特性较为明显。消费类电子及汽车电子终端客户具有产品迭代更新快、对产品的需求时效性强、质量标准高等特点,要求供应商有相应的反应速度。

  (2)主要技术门槛

  光学元件制造行业是综合光学、机械、材料、化学、数学、计算机、电子和控制于一体的综合交叉学科的行业。光学元件是组成光学仪器的基础元件,其制造精度直接影响着仪器的光学性能,光学元件的几何质量与光学性能不仅与制造技术本身相关,而且与制造工艺编制的合理性直接相关。近年来,光学元件的应用由传统的望远镜、显微镜等基本的光学仪器逐渐延伸到与电子信息产业结合的消费电子精密成像、智能驾驶、光通信以及半导体制造领域。随着消费者对于微型化、集成化电子信息产品需求的快速增加,下游相关领域对光学元件精度和尺寸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也促使本行业需要丰富的技术能力和制造工艺经验以满足光学元件的质量和精度要求。此外,光学元件定制化特征显著,且下游应用领域产品具备更新迭代周期短、产品需求多样化的特点,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等方面都需要行业内企业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沉淀,方能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而行业新入者往往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有竞争力的技术和加工制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较高的技术门槛,对潜在的市场进入者构成了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凭借丰富的精密光学元件生产和工艺技术的研发能力,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不断满足光学组件和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最新需求,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质量稳定的光学棱镜、玻璃非球面透镜、玻璃晶圆等产品,公司多种产品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工信部工业强基项目、浙江省重大科技项目等重点项目,公司产品及品牌受到国际知名企业广泛认可,具有较高的市场和行业地位。

  公司的各项主要产品某些技术参数指标能够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如棱镜产品,公司能够将尺寸公差控制在±0.01mm,角度公差控制在±0.3″,棱镜产品角度和尺寸控制能力赶超国内行业领先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玻璃非球面透镜产品外径公差控制在±0.005mm,面型精度达到0.2-0.5um,在产品面型精度、外径精度控制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而针对应用于AR/VR、半导体封装、WLO晶圆级镜头封装的玻璃晶圆产品,公司能够实现最高折射率2.0,直径12″(约300mm)尺寸,厚0.3mm的玻璃晶圆片的切割、通孔、光刻,实现外径公差控制在±0.1mm,表面粗糙度小于0.5nm,TTV值小于1um,能够掌握中大尺寸晶圆加工能力,并在晶圆表面粗糙度、TTV值控制能力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微棱镜产品采用大片加工方式进行抛光、通过高精度的玻璃靠体加工直角面,并采用移印与丝印相结合的印刷工艺,可以有效去除棱镜非使用区的杂光影像、解决棱镜斜面高精度反射面的面型问题、保证角度精度和寸法精度,实现高效率规模化生产。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光学元件是光学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光学显示、精密成像、光电转换的基础性元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领域的重要支撑和前沿科技发展的关键环节。

  精密光学元件应用进一步深入信息产业相关领域。光学元件作为光学系统的重要组件,随着传统光学向现代光学过渡,光学元件制造领域计算机技术、数控加工技术、自动控制与精密镀膜技术、胶合技术、超精密加工技术也持续进步,促使光学元件产品呈数字化、高清化、智能化、小型化方向发展,光学元件不再限于用于望远镜、显微镜等传统的光学仪器领域,更多突破了可见光的概念,从紫外、可见、微光、红外等各个波段下的图像处理、自动传感、智能操作、摄像监视等功能,满足现代具有光、机、电、算一体化的仪器仪表领域。此外,随着光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在光学与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光电子技术的不断跨界融合的情况下光学元件凭借其高精度、高性能的特性成为精密光学成像、光传输、光探测、光电转换设备核心部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消费电子、安防监控、智能驾驶、半导体制造、光通信等信息产业领域实现了更深、更广的应用。

  近年来,光学元件行业受宏观经济增长、光学技术及信息技术发展的影响,其应用已从传统光学仪器发展至智能手机、VR/AR、半导体制造、汽车电子等产业领域。下游应用领域的需求变化对光学元件制造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促使产业链从光学元件向原材料、加工设备、镜头以及光电子器件等上下游产业延伸。其中,原材料的品质是保证光学元件产品加工特性和产品质量的前提,光学元件制造行业内企业把握原材料的制造工艺能够从源头掌握光学元件产品的光学特性;同时光学元件企业加工能力受到加工设备的制约,相关企业掌握加工设备的核心技术,能够从元件工艺需求进行设备定制,增强公司产品工艺的可控性。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变化,行业内企业将不断进行产业链布局,形成从原材料、加工工艺到高附加值产品生产的产业链供应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行产业链的延伸。

  光学元件作为实现光学功能的桥梁,在国防、民用和科研上发挥重大的作用,随着光学系统在各个科学技术领域的渗透,基本涉足当今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光学元件的应用极其广泛,光学仪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技术均采用了各式各样的光学元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483,740.3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002,782.3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013,255.6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74%;基本每股收益0.3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5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郑臻荣先生、李勇军先生和徐攀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过70万元,主要交易内容为向嘉兴市洪合镇地面水处理厂采购地面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芳立先生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分别延长至2023年9月及2022年12月。

  ●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分别延长至2023年9月及2022年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41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02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13.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513.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7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入分别为26,819.97万元、20,893.6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分别为3,889.75万元、3,821.12万元。原计划于2022年3月达到约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受境内外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的影响,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涉及的基础装修、设备采购等受制约;同时“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下游VR/AR市场终端产品推进节奏低于预期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现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将“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五、上网公告文件

  (一)《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现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特光学”)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41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02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13.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513.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6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3,889.75万元,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3,821.1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1,5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蓝特光学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为:我们认为,蓝特光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蓝特光学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特光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蓝特光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蓝特光学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 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1年度,签署蓝特光学、新澳纺织、电光科技、水晶光电、威星智能、新亚电子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宁波联合、新澳纺织、电光科技、水晶光电、威星智能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宁波联合、威星智能、中来股份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年度,签署蓝特光学、电光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电光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宏润建设、恒丰纸业、崇达技术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坚朗五金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达技术、歌力思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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