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并适应现阶段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需求,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调整为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整为5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变,仍为 3人。
二、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68元,应募集资金人民币56,8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6,234.9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97.0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4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97.0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347.6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347.6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并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6,600.56万元,同比增长26.34%。三大业务板块收入均实现增长,心脏瓣膜置换与修复板块收入同比增长28.29%,其中人工生物心脏瓣膜单品收入同比增长44.91%;先天性心脏病植介入治疗及外科软组织修复板块收入分别同比增长36.24%及13.59%。
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697.7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5.51万元,同比增长16.75%。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金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金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磊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5)。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实际薪酬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工作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十五)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金灿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进行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关于《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进行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路静茹,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洁,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74.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1.2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和定价原则,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服务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拟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例会会议对致同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事前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事前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认可,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和定价原则,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服务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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