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07版)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有研粉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有研粉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被控股股东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应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2-016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李联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运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财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232,034.23元,按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招投标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2-012)。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编号2022-017)。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2-014)。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2-01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2-013)。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 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汪礼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玉檩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洵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汪礼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玉檩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汪礼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玉檩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洵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2-010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6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18,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664,220.1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3,935,779.8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净额为人民币28,393.58万元,低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460.5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因考虑募投资金金额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上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再次调整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 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谨慎操作,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2-015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本方案已于2022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薪酬方案
(一) 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专职董事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发放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年终(或次年)发放;
上述薪酬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 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下转D2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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