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32.0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267.49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267.49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5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的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腾景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腾景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七、上网公告附件
1、《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购买理财产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2022年度拟使用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2.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另外8,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评级为R1-R3)、短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信托产品等。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风险等级均为R1-R3])。
(三)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额度
计划2022年度拟使用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2.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另外8,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评级为R1-R3)、短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信托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额度内,行使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监事,表决结果为参加会议人员全票通过,无反对及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2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1年的相应数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Crystalaser LC(美国公司);
许可证号:R88998A;
州编号:LLC3649-1997;
许可证持有人:金天峰;
备案类型:境内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日期:1997年9月19日,星期五;
注册地址:内华达州里诺朗利区4750号;
主营业务:主要开发设计和制造激光器产品。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该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天兵,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2625196802******。2021年3月26日前为持有公司6.19%股份的自然人股东,2021年3月26日开始持股比例降至4.64%。
Crystalaser LC因其由近12个月内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自然人股东金天兵的之兄金天峰控制而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少量采购产品。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将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Crystalaser LC交易的持续性将根据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依据相关规定,Crystalaser LC自2022年3月26日起,将不再是公司关联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景科技”)股份4,91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03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65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金天兵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38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需要,股东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919,2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8030%,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因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需要,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462%,其中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因个人资金需要,股东金天兵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73%,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天兵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备注:
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天兵为IPO前公司5%以上股东。
1、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
1、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金天兵、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A.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腾景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腾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腾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B.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持有腾景科技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的数量及方式: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4、信息披露: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资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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