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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52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药业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545,023,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宜昌药业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391,375,181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1.8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637,798,35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5.6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1,199,354,622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74.6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药业股份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23,727.0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8.15%,占公司总股本的7.87%,对应融资余额142,9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33,886.0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0.20%,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对应融资余额155,4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宜昌药业股份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8,037.5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3.09%,占公司总股本的5.98%,对应融资余额80,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24,537.5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5.02%,占公司总股本的8.14%,对应融资余额194,995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53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出售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226,200,000股内资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1”),向广药全资子公司香港东阳光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阳光”)出售东阳光药226,200,000股H股“全流通”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2”),合计约占东阳光药总股本的51.41%(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在本次重组实施后,东阳光药将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79号)。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94号)。

  二、本次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广药、香港东阳光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备忘录》,确定以2021年12月29日为本次重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东阳光药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临2021-96号)。截至目前,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药已经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94,214.00万元人民币;香港东阳光已经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以及香港交易所运作程序规则及一般规则,向公司支付1,146,416,964港元。

  2、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资产1已经过户登记至广药名下;标的资产2中的114,298,800股股份已经过户登记至香港东阳光名下,剩余111,901,200股股份尚未过户登记至香港东阳光名下。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尚需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交易对价及相关利息;公司尚需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办理尚未完成过户的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及交易对方按照协议约定正在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工作。

  针对本次重组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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