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上接C38版)

  (上接C38版)

  五、《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正案

  1、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根据修订内容,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章节名称调整为总则、总经理的职权、权限、总经理办公会和附则。

  二是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经营管理作用”。

  三是根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对公司总经理职权、总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时间、会务工作负责部门、议题报送程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记录等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四是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存在的错误表述、条款变更进行调整和完善。

  2、修订对比表

  

  上述《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