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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59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2年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及大宗商品贸易的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镍、钴、铜、锂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决定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及大宗商品贸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减少因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和风险,进而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二、开展套期保值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型

  1、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的套期保值业务

  2、大宗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规模

  1、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的套期保值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套期保值规模应与当年现货产量以及资金实力相匹配。根据公司原材料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占用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2、大宗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占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三)套期保值工具:期货、期权以及远期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工具。

  (四)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衍生品交易授信。

  (五)授权业务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套期保值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资金风险:由于交易保证金不足可能导致所持仓位被强制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制度流程,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坚持“只做保值不做投机”的基本原则,严格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决策。

  (二)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以有效防范交易业务风险。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三)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四)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走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五)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2年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该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57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会给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52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决定其报酬。2021年度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28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0.00万元。因公司业务体量大幅增长,年报审计工作量增加,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略有上涨。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所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53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浙江力科钴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科钴镍”)、浙江华友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进出口”)、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衢州”)、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循环”)、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再生”)、HUAYOU(HONG KONG) CO., LIMITED,(中文名:华友(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华友香港”)、LA MINIERE DE KASOMBO SAS(中文名:卡松波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MIKAS公司”)、CONGO DONGFANG INTERNATIONAL MINING SAS(中文名:刚果东方国际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DM公司”)、浙江华友浦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浦项”)、华金新能源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公司”)、PT.HUAYUE NICKEL COBALT(中文名:“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简称“华越公司”)、PT.HUAKE NICKEL INDONESIA(中文名“华科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镍业”)、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进出口”)、上海飞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成”)、HUAYOU RESOURCES PTE. LTD. (中文名“华友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简称“华友资源”)、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津巴莫”)、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巴莫”)、广西巴莫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巴莫”)、广西华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华友工程”)、浙江巴莫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巴莫”)、广西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新能源”)、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新材料”)、广西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西资源再生”)、广西华友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广西进出口”)、江苏华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华友”)、湖北友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友兴”)、云南友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友天”)、PT. HUAFEI NICKEL COBALT(中文名“华飞镍钴印尼有限公司”,简称“华飞公司”)、HUAYOU INTERNATIONAL MINING (HONGKONG) LIMITED(中文名“华友国际矿业(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华友国际矿业”),Huayuan Copper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华园铜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园铜业”),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友新能源”),公司其它控股子公司(以上未列举的其它控股子公司、新设或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本次未列举的参股公司、新设或新收购的参股公司)。

  ● 2022年预计担保金额:1225亿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3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 公司2021年末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595,501.5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845,215.19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522,95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742,311.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抵押金额452,117.5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5,161.45 万美元(约32,907.86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将2021年底持有的华飞公司20%的股权质押给亿纬亚洲有限公司)。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及公司各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预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3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华友钴业

  华友钴业注册地为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公司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锂电新能源材料的制造、钴新材料产品的深加工及钴、铜有色金属采、选、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798,905.63万元,净资产为1,938,359.09万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389,750.35万元。

  2. 力科钴镍

  力科钴镍注册地址为桐乡市翔厚村,法定代表人为钱兴坤。力科钴镍目前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氧化钴、氧化镍、氧化铜、硫酸镍、四氧化三钴;钴酸锂的销售;钴、镍、铜金属及制品的批发业务;金属矿产品和粗制品的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佣金代理。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力科钴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73.22%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香港持有26.78%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力科钴镍总资产为62,835.36万元,净资产为23,859.82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602.30万元。

  3. 华友进出口

  华友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鲁锋。华友进出口主要经营业务为负责华友钴业本部除原料外的生产和行政物资采购,及为华友钴业海外子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所需之物资的国内采购及进出口业务。华友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友进出口总资产为72,316.16万元,净资产为18,463.91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965.01万元。

  4. 华友衢州

  华友衢州注册地址为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廿新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华友衢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友衢州总资产为1,267,759.44万元,净资产为498,551.62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36,601.82万元。

  5. 新能源衢州

  新能源衢州注册地址为衢州市廿新路18号9幢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新能源衢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能源衢州总资产为674,820.71万元,净资产为225,239.59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7,350.22万元。

  6. 华友循环

  华友循环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东路9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华友循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循环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电子产品的销售;废旧动力蓄电池(除铅酸蓄电池)的回收(无储存)、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友循环总资产为133,701.59万元,净资产为121,584.41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01.21万元。

  7. 资源再生

  资源再生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廿新路18号8幢3层,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资源再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循环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主要业务为资源再生技术研发;循环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废旧电池回收、处置(危险品除外);碳酸锂、磷酸锂、铜箔、铝箔、硫酸锰、硫酸钠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源再生总资产为185,392.56万元,净资产为95,718.10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9,336.33万元。

  8.华友香港

  HUAYOU (HONG KONG) CO., LIMITED,中文名:华友(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0日,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红磡芜湖街69A号Nan On Commercial Building 8楼802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钴铜原料及产品的贸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友香港总资产为693,543.79万元,净资产为344,060.26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1,434.50万元。

  9. MIKAS公司

  MIKAS公司系公司在刚果(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册地址为刚果(金)卢本巴希市阿纳克斯区若里西特街区CDM大厦。MIKAS公司目前从事铜钴矿采选(其中华友钴业持有72%的股权,华友钴业全资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持有28%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MIKAS公司总资产为237,926.57万元,净资产为73,341.49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6,846.16万元。

  10. CDM公司

  CDM公司系公司位于刚果(金)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地址为刚果(金)卢本巴希市阿纳克斯区若里西特街区CDM大厦。CDM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粗铜、电积铜等产品,同时从事钴矿料收购及加工业务,为公司提供钴原料。

  截至2021年12月31日,CDM公司总资产为374,569.04万元,净资产为207,917.55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9,310.75万元。

  11. 华友浦项

  华友浦项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三路103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华友浦项目前主要业务为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的销售;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货运:普通货运。华友浦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友浦项6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友浦项总资产为68,312.37万元,净资产为31,073.34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135.51万元。

  12. 华金公司

  华金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廿新路18号8幢1层,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华金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华金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金公司51%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金公司总资产为221,068.05万元,净资产为100,812.40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340.10万元。

  13. 华越公司

  华越公司系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越公司57%股权。华越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址为雅加达首都特区南雅加达行政市。华越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非铁制基础金属的制造、金属与金属矿石的大宗贸易、水泥、石灰、砂石的大宗贸易、材料与基础化学品的的大宗贸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越公司总资产为786,241.52万元,净资产为159,078.65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061.18万元。

  14. 华科镍业

  华科镍业系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科镍业70%股权。华科镍业注册地址为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16 Jl.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 1-6 , Kel.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Jakarta Selatan, Prov. DKI Jakarta,为公司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的实施主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科镍业总资产为171,412.48万元,净资产为65,114.46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77.16万元。

  15.华实进出口

  华实进出口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3幢221室,法定代表人为鲁锋。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砂石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华实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实进出口总资产为13,606.22万元,净资产为140.63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0.63万元。

  16.上海飞成

  上海飞成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闻居路1333号A区七层707室,法定代表人为陈红良。上海飞成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除国家专控)、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矿产品(除国家专控)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飞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华友进出口持有上海飞成7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飞成总资产为6,031.71万元,净资产为3,231.70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85.76万元。

  17.华友资源

  华友资源注册地址为新加坡乌节广场乌节路150号 #06-16,目前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华友资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华友香港持有华友资源7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友资源总资产为109,622.73万元,净资产为10,910.02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25.34万元。

  18.天津巴莫

  天津巴莫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经营范围为研制、开发、生产高科技电池材料产品;与信息产业配套的电源产品及相关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兼零售;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锂离子电池检测、拆解、重组、回收处理、销售(含拆解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梯次利用产品和系统的技术开发、租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巴莫科技36.8619%的股权,同时华友控股已将持有的巴莫科技25.2043%股权代表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公司合计控制巴莫科技62.0662%的表决权,巴莫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巴莫总资产为339,795.68万元,净资产为168,925.34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995.42万元。

  19.成都巴莫

  成都巴莫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蓉州街成阿商务中心三楼6908室,法定代表人吴孟涛。经营范围为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研制、开发、生产高科技电池材料产品;与信息产业配套的电源产品及相关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兼零售;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锂离子电池检测、拆解、重组、回收处理、销售(含拆解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梯次利用产品和系统的技术开发、租赁、销售;技术咨询、转让、分析检测及其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成都巴莫为天津巴莫全资子公司,成都巴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巴莫总资产为751,735.52万元,净资产为178,878.77万元,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20,457.30万元。

  20.广西巴莫   

  广西巴莫注册地位于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267号6楼,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广西巴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西巴莫总资产为73,976.05万元,净资产为9,920.61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9.39万元。

  21.广西华友工程

  广西华友工程注册地位于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267号办公大楼第6楼,法定代表人为鲁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西华友工程系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华友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西华友工程总资产为9,080.02万元,净资产为-1,217.34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217.34万元。

  22.浙江巴莫

  浙江巴莫成立于2021年11月,注册地为浙江省衢州市高新产业园区廿新路18号,法定代表人陈要忠。浙江巴莫目前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制造与销售。浙江巴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巴莫持有浙江巴莫100%股权。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浙江巴莫总资产为499.97万元,净资产为499.84万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0.16万元。

  23.广西新能源

  广西新能源注册地位于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267号6楼,法定代表人为陈要忠,公司系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广西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西新能源为新设立公司。

  24.广西新材料

  广西新材料注册地位于广西玉林市玉城街道人民东路267号6楼,法定代表人为徐伟。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建筑砌块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广西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西新材料为新设立公司。

  25.广西资源再生

  广西资源再生注册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东路267号6楼,法定代表人为徐伟。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工业设计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西资源再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西资源再生为新设立公司。

  26.广西进出口

  广西进出口注册地位于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267号6楼,法定代表人为刘秀庆。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西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香港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西华友进出口总资产为12,588.05万元,净资产为12,575.07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52.33万元。

  27.江苏华友

  江苏华友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886号海兴园区4栋三层,法定代表人为鲍伟。主要业务为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华友总资产为10,620.51万元,净资产为5,455.84万元,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574.37万元。

  28.湖北友兴新能源

  湖北友兴新能源注册地位于兴山县昭君镇昭君村二组3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晓军。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湖北友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友兴为新设公司。

  29.云南友天新能源

  云南友天新能源成立于2022年03月03日,注册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铺金路8号草铺街道办事处2楼201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晓军。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云南友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云南友天为新设公司。

  30.华飞公司

  华飞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系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飞公司 51%股权,注册地址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16, Jalan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 1-6 Kel.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Jakarta Selatan, 12950。公司主营业务非铁制基础金属的制造、金属与金属矿石的大宗贸易、水泥、石灰、砂石的大宗贸易、材料与基础化学品的大宗贸易。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飞公司总资产为25,577.46万美元,净资产为138.71万美元,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111.29万美元。

  31.华友国际矿业

  华友国际矿业成立于2013年10月,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红磡芜湖街69A号Nan On Commercial Building 8楼802室,华友矿业香港不直接生产经营,仅作为公司的开发投资平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国际钴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友国际矿业总资产为542,823.83万元,净资产为388,915.45万元,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7,894.87万元。

  32.华园铜业

  华园铜业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土拉罗德城Intershore事务所。华园铜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园铜业总资产为46,050.25万元,净资产为11,943.62万元,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0.98万元。

  33.华友新能源

  华友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4月,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振东路98号14幢301室,法定代表人为陈雪华。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四氧化三钴、磷酸铁锂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货运: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友新能源总资产为202,914.39万元,净资产为怕188,446.72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7,157.78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议案所述担保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的,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该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219,812.5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412,148.99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540,45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793,544.04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抵押金额473,669.47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54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发行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定向工具(PPN)、境外债券等在内的本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1、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主体需求,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类型、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2、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已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后,在上述发行期限和发行额度内办理续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7、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56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和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了修订。“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废止。

  (二)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公司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新租赁准则。

  1、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审计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2)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①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房屋租赁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 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2、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的处理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影响

  公司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20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二)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62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2、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6、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雪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

  联系人:李瑞、王光普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传真:0573-88585810

  邮箱:information@huayou.com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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