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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生物”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7,464,432.14元。截至2022年3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2】6-1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此外,因2022年3月底上海地区实施新冠肺炎疫情严格封控管理,为减少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中的下列闲置募集资金在原账户内进行如下现金管理,以下认购金额将纳入上述投资额度之中:

  

  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采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董事会对于上述事先未履行相关程序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予以了确认。后续公司将对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管控,确保资金的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同时公司内部将持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知识培训。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能够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因2022年3月底上海地区实施新冠肺炎疫情严格封控管理,为减少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原账户内进行现金管理。本次董事会对于上述事先未履行相关程序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予以了确认。除此以外,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8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有关董事辞任情况

  近日收到股东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董事吴玉鼎先生的辞任申请,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吴玉鼎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吴玉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

  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吴玉鼎先生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并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吴玉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有关变更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潘俊屹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俊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出生,本科学历,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在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研事业部先后担任病毒平台技术员及分子平台技术员;2018年2月至2021年3月,在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先后担任法务专员及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3月至今,在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担任投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助理。

  潘俊屹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讴东先生之子,其通过上海讴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800股,并通过参与《富诚海富通和元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相应股份225,629股。除此之外,潘俊屹先生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俊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潘俊屹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潘俊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0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紫萍路908弄19号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第1、3-10项议案;第二届第十八次监事会已审议通过2-8项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7需要回避的股东:潘讴东、王富杰、夏清梅、殷珊、杨兴林、额日贺、上海讴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讴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睿胡庆余堂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睿火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华睿新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议案8需要回避的股东:潘讴东、王富杰、夏清梅、殷珊、杨兴林、额日贺、上海讴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讴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原件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 会议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紫萍路908弄19号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2. 请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雯

  联系电话:021-58585887

  传    真:021-55230588

  电子信箱:zhengquanbu@obios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紫萍路908弄19号

  5. 特别提醒: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要求,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佩戴口罩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随申码、行程码,核验无误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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