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若以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04,000,786股计算,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92,401,454.1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97%;以公司2021年4月19日总股本104,000,786股计算,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1,600,3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5,601,101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1,805,742.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04,000,78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92,401,454.1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9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04,000,786股计算,合计转增41,600,3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5,601,101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
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1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70.60%股份的股东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在2022年4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书面提交的《提请增加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上述股东提议将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同意上述股东的提议,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2、 取消议案原因
由于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被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代替,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上述议案。
四、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及取消的部分提案外,于2022年4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322号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5月11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1日及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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