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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正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增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正忠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正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增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正忠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正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增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正忠

  (二)上年同期数重述调整情况说明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1.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2.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运输费用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将与生产相关的对资产的修理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本次季度报告需重述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由于列报调整为利润表内项目间的重分类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资产、负债、权益等各类主要指标均不构成影响,具体调整如下:

  运输成本的列示:

  

  修理费的列示: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第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就 2021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0502

  联系人:王冀奭  张玲会  肖 伟  乔忠宇    联系电话:0871—67455923

  传真:0871—67455605      电子邮箱:stock@ylgf.com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7

  2.投票简称:云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请对该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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