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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何治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玉提名,同意选举罗志青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董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购买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24层2407至2410房不动产用于实施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拟以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即交易价格为4,264.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3、注销分公司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为完善公司区域规划布局,扩展华东区域市场,提高客户服务相应能力,根据整体战略规划,公司决定注销杭州分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实现华东区域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杭州分公司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事项

  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盛景”)、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朗姿”)、晏小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26日,集中竞价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8.9元/股-26.7元/股。减持时间段内,上述股东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志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源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志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源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1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董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4:00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3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玉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合 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公司 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制定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主要经营情况,制定了《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31,957.19元,提取盈余公积1,723,195.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640,773.83元,减去2020年度分配股利9,735,987.20元,经决算,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413,548.10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1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99,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39,9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红金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依据公司及各子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和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和各借款银行的业务情况,为充分利用各种结算方式的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11、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4月20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550万元,实际发生1,754.27万元,未超出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到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1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交易、利率及货币掉期等相关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15、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1亿等额人民币的外币,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部分条款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9、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 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王文慧夫妇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王玉、王文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1、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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