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266,117.1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017,310.3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储备基金5,301,731.03元,分别按0.05%的比例提取了企业发展基金和奖福基金。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24,361,774.0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6,542,217.52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60,016,035.24元,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7.5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2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永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