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医药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德盛

  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盛剑环境(603324)、中大力德(002896)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超过57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振

  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行业,2021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星新材(603578)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及拟签字会计师郑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及拟签字会计师郑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95万元,与2020年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是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以及显示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出口业务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二)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三)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内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45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购买的最高价为24.10元/股,最低价为11.24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5,001,2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叶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月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斐琴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 03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至5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9日上午 10:00-11: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至5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秋婷、高璟琳

  电话:0575-88622076

  电子邮箱:stock@shengy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