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鉴于目前国内的疫情防控形势,为积极加强与股东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加了视频参会方式(易董线上股东大会平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含线上股东大会平台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2,435,516,6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20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2,430,57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02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4,942,6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3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5,290,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5,290,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35,290,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35,290,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35,290,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0,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04%。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694,893,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4%;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0,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97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04%。
关联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1,740,397,07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435,290,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0,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97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04%。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 关于确定公司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2,435,290,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2,435,221,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1,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526%;反对7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70%;弃权2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04%。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宋颖怡、费赖瑾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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