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和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鉴于新增条款,《公司章程》中的条款编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4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韬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不存在重大缺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正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之审计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因素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制订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2年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各项监管要求,报告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9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制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安制药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长安制药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此,公司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于2022年4月21日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拟为长安制药向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担保债权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2、住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汪立冬
4、经营范围:原料及制剂的生产和销售(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6、长安制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类型:借贷
3、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为24,000万元
4、担保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安制药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偿还债务能力,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长安制药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作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13%;公司对外担保均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6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佰制药”)根据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其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益佰制药编制的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8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1年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及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8,926.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2021年年末,公司结合实际运营及未来市场状况,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天华”),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其中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制药”)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3,839.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长安制药成立于1993年8月19日,注册资本8,163万元,2014年,公司通过并购取得长安制药100%股权。2014年11月30日,在办理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长安制药100%股权,合并时点确认的商誉金额为47,275.96万元。海南长安主要从事专业医药原料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有抗肿瘤原料药、抗肿瘤冻干粉针剂、普通粉针剂、大容量注射液四条国家GMP生产线,拥有抗肿瘤药、心脑血管病药、抗感染药等多类药品。主要产品注射用洛铂为第三代铂类独家抗癌药物,用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无法手术治疗的转移性乳腺癌和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具有水溶性好、抗瘤谱广、抗瘤活性强及毒副作用低等优点。
2021年度,长安制药参加了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投标,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2年3月10日发布的《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一批)拟中选/备选结果公示表》,长安制药产品10mg注射用洛铂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拟中选价格359.1928元/支,与原基准价格相比下降幅度为18%。公司结合长安制药运营现状、未来市场发展及行业政策等综合分析,判断长安制药资产组组合存在商誉减值迹象,根据北京中天华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2021年长安制药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为103,402.51万元,可收回金额为89,563.00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839.51万元。
(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据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测试,公司2021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178.22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对存货进行清查时,如确实存在毁损、陈旧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据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测试,公司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84.91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固定资产使用及资产盘点结果,公司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3.63万元,转回其他资产减值损失9.75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926.52万元,合计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926.5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7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2021年末合伙人为44人,注册会计师为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90人;
(3)、2021年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4,376.3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3,955.2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19.43万元;
(4)、2021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2家。
2021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1年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1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1,611.98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1,112.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证天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过民事诉讼责任。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最近三年中证天通共收到中国证监会系统行政监管措施1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及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戴波、戴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戴波,项目合伙人,1996年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2000年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戴亮,现场项目负责人,1996年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2000年8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邵富霞,2009年10月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起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06年7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5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波、戴亮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最近三年未受(收)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波、戴亮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进行审计工作。
4、审计收费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业务规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业务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在公司2021年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体现出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时,中证天通及相关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中证天通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经核查,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职业操守,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证天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职业操守,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年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3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张武先生、顾维军先生、余怒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窦啟玲女士召集和主持。
3、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正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之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772,727.54元。
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因素后,公司2021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在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审后提议,董事会审议,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0万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926.52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制药”)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担保债权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子公司长安制药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偿还债务能力,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2年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协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10点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
1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5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2年4月修订)。
2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2年4月修订)。
2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2年4月修订)。
2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2年4月修订)。
3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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