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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该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将2020度列报予以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下简称“实施问答”)问答。该文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除此之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47.8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641.63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47.8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3,608.61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为33.0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4,189.4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1,796,151.5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419,469.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2,249,7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604,956.4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1%。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2年5月16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蒋学明先生、谢莺霞女士、AHN SEUNG HAN先生、蒋雨舟女士、ZHANG GANG GARY先生、吕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志伟先生、JOSEPH ZHIFENG XIE先生、施晨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施晨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独立董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志伟、JOSEPH ZHIFENG XIE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施晨骏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蒋学明、谢莺霞、AHN SEUNG HAN、蒋雨舟、ZHANG GANG GARY、吕建国为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志伟、JOSEPH ZHIFENG XIE、施晨骏为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同意推选王亲强先生、山惠兴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学明先生: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地区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3年至1986年任吴江色织厂厂长;1994年至2005年任江苏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副董事长;2005年至今任东方恒信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HK.00695)董事;2013年至今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Fidelix Co., Ltd.董事;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蒋学明先生直接或间接通过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诚海富通东芯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00,655,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6%;与蒋雨舟女士为父女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谢莺霞女士: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居留权,复旦大学投资经济专业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1998年8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国际银行客户经理及信贷部副主任;2001年2月至2008年6月历任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财务总监及副总裁;2008年7月至今任苏州东吴水泥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至今历任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HK00695)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2015年6月至今历任Fidelix Co., Ltd.董事、代表理事;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谢莺霞女士直接或间接通过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东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诚海富通东芯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0,308,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AHN SEUNG HAN先生:1958年7月出生,韩国国籍,韩国延世大学本科,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硕士,1988年至1990年任韩国LG研发部设计组负责人、1990年至2000年任海力士存储事业部总裁,2000年至今任Fidelix Co., Ltd.代表理事,2012年4月任Nemostech Inc.代表理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AHN SEUNG HAN先生直接或间接通过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379,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蒋雨舟女士: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居留权,美国伍德伯里大学硕士。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Kookie LLC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Dresch,Chan & Zhou Partnership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任苏州沐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蒋雨舟女士直接或间接通过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诚海富通东芯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906,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 %;与蒋学明先生为父女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ZHANG GANG GARY先生:1960年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北京邮电大学本科,1990年5月至1994年12月任加拿大JDS Uiphase Corp工程师,1995年6月到1999年10月任加拿大PMC-Sierra Inc高级工程师,1999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PMC-Sierra中国区首席代表,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ZHANG GANG GARY先生直接或间接通过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吕建国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1991年8月至1995年10月任江苏省吴江市桃源镇团委书记,1995年10月至1998年10月任江苏省吴江市桃源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1998年10月至2001年10月任江苏省吴江市桃源镇党委委员、农工商副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4年11月任江苏省吴江市桃源镇党委副书记、招商中心主任,2004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南京邮电大学吴江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任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江苏省吴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代管局局长、国资办副主任,2012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苏州市吴江区工业资产经营总公司(苏州市吴江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苏州市吴江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吕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志伟先生:194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硕士。1965年10月至1985年4月任江苏省吴江县手工业局二工局业务员、副局长;1985年4月至1989年4月任中国银行吴江支行行长;1989年4月至1991年9月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1991年9月至2003年6月历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任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2007年1月至2013年9月历任江苏银行董事长、行长;2010年10月至今历任上海市江苏商会会长、名誉会长;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黄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JOSEPH ZHIFENG XIE先生:1960年12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居留权,美国伦塞利尔理工学院博士,1988年8月至1995年1月任Intel Corporation高级工程师;1995年9月至1998年6月任Chartered Semiconductor任市场部总监;1998年6月至2001年6月任Institute of Microelectronics研发经理;2001年6月至2011年3月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任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总裁;2012年5月至2016年8月任上海矽睿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16年7月至今任纳裴斯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任芯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JOSEPH ZHIFENG XIE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施晨骏先生:1983年3月15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2008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仁恒置地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税务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税务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上海简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施晨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亲强先生:男,生于1977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2003年7月至2007年2月任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7年3月至2011年7月任中房集团东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8月任上海晨昌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月至今任东方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东方海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王亲强先生直接或间接通过苏州东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15,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山惠兴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1998年7月至今任吴江东方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3月至今任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日,山惠兴先生直接或间接通过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171,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亲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东芯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芯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 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 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公司会议室。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须在2022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登记地址,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持有关证明按照第(一)款规定的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前往现场进行登记。

  5、请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当日体温正常、健康码及行程码显示绿码者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若会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雨舟、黄沈幪

  联系电话:021-61369022

  联系邮箱:contact@dosilicon.com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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