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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翔药业”)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062.30万元(暂估金额,最终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890,02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28元,共计募集资金1,026,869,436.44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等10,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16,869,436.44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发行费用12,465,829.73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14,403,606.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5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根据2016年9月28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7,531.62万元。具体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

  2、根据公司2018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综合研发中心”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具体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3、根据公司2019年2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3月11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年产30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的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370,616,060.66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4、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94.34万元,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2,962.88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原因

  1、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3月31日,“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该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1,062.30万元(暂估金额,最终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1.80%。

  2、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及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062.30万元(暂估金额,最终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批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结项的“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超过对应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结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翔药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翔药业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王扬超先生、孙杨先生、王晓洋女士、姚冰先生、洪鸣先生出席现场会议,朱建伟先生、苏为科先生、毛美英女士、张克坚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扬超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克坚、苏为科、毛美英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84,828,437.08元,利润总额为123,033,755.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29,600.22元,基本每股收益0.06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于2022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29,600.2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929,895.57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80,299,704.6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10,822,380.90元(合并报表数),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65,666,094.97元,资本公积金为2,843,666,931.54元(合并报表数)。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18,715,2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61,871,525.3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58%。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通知具体调整情况。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此,公司拟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170万元,并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2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2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2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的议案一、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同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2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投资金额:公司拟继续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实施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衍生品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日常经营中出口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受国际宏观形势及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将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确定性,公司适度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合约金额:金额不超过6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在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5、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6、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7、期限及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三、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性商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衍生品交易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2、当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经审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同时,审计人员在公司开展工作期间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以及其他信息,并对其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做出评价,认为其执业团队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兼具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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