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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2-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8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毫米波微系统的研发、制造、测试及销售,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雷达、通信等领域,产品技术性能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各大工业集团下属科研院所和总体单位。

  (2)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毫米波微系统,属于定制化产品。毫米波微系统具有集成度高、体积小、输出功率大、可靠性高及波束扫描快等特点,是相关信息化装备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雷达、通信等领域,能够有效提高装备性能。

  (3)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从产品相关器件分类,属于半导体行业;从公司所面向的市场角度分析,公司产品以专用产品为主,所处行业可归为军工电子行业。

  军工电子产业链可概括为上游元器件、中游组件和微系统以及下游整机。公司处于产业链中游环节,上游主要是各类元器件、结构件及电源等,下游主要为各科研院所和总体单位等专用产品客户以及5G通信运营商、商业卫星运营商、无人驾驶汽车制造商等通用产品客户。公司产品主要为各工业集团下属科研院所和总体单位配套,由其总成为具有独立功能的系统,最终下游产品形态为各类型信息化装备。

  目前,我国进入装备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时代,正逐步构建现代化装备体系,加速装备的升级换代,有序推进装备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军工电子作为装备信息化建设的基石,受益于采购预算合理增长、装备采购费用持续提升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未来市场需求将持续、稳定增长,整个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4)市场竞争格局

  我国具备毫米波微系统研制量产能力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是国内大型工业集团的下属单位;二是具备三、四级配套能力的民营供应商。由于行业和产品的技术密集型特征,整体行业竞争较为缓和。工业集团的下属单位大多从事装备关键系统的研制和总成,甚至是装备整机总成,同时具备对核心微系统的整体设计与器件、组件设计生产能力。个别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已具备毫米波微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能力,成为专用产品的三、四级配套供应商。但整体上,该类企业一般为经营规模较小、市场相对单一、产品和服务有限、市场高度集中于单一应用或单一产品的中小型企业,主要在某个细分领域中获得生存空间。

  (5)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多年来持续专注于毫米波微系统的研制,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制造、测试及多领域运行的技术和经验。目前,公司已系统性掌握毫米波微系统的相关核心技术,并建立起完整的科研、生产、供应链及人才培养等体系能力,实现了毫米波微系统的工程化和产业化,促进了毫米波微系统在相关领域的低成本、大规模应用。

  作为国内领先的毫米波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产品制造服务提供商,公司的产品技术性能处于行业先进水平,质量可靠、运行稳定,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在该细分市场领域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和良好的声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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