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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新海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栾永亮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之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3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5.52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规定

  1、2022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5 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2NJAA2004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通用电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通用电梯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龚新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栾永亮

  中国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20]3440号”文《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4.31元/股。截至2021年1月15日止,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4.00万股,募集资金合计258,77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NJAA20002《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七都支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储存,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系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运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三)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4,728,497.8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七都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能够按照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2021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我们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陈利芳   周喻   赵芳

  2022年4月21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贯彻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监督作用。《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且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

  经核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未实际发生关联交易,主要系因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资质尚在办理中未开展相关业务所致。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认为2021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陈利芳   周喻   赵芳

  2022年 4月22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2NJAA2004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2日出具了XYZH/2022NJAA2003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通用电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通用电梯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通用电梯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通用电梯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通用电梯公司为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龚新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栾永亮

  中国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市公司名称: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企业负责人:徐志明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建林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峰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2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316,936.9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9,007,620.9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62,502,690.37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64,134,684.3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262,502,690.37元。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40,14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14,6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且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28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1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与产品

  公司2021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是创业板第一家电梯上市企业。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专业的电梯全流程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及维保业务,是一家为各类建筑的电梯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及全面的更新改造方案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畅通世界”为目标,注重生产、研发的投入,持续优化电梯制造工艺技术,以人才创新带动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生产工艺革新,公司产品的优良品质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产品线覆盖乘客电梯、观光电梯、医用电梯、家用电梯、载货电梯、汽车电梯、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各系列电梯。

  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电梯产品

  单位:kg、m/s

  

  2、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2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徐志明先生提交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内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1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履职情况及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并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1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2021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1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14,6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因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无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编制了《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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