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2-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120,010,7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系知名城市综合体建筑室内设计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提供商。
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建筑综合体的室内设计,业务领域涵盖了商业综合体(包括商业类建筑、酒店类建筑、办公类建筑等)室内设计、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室内设计、医疗养老综合体室内设计及文教综合体室内设计(包括文化教育类建筑、公共设计类建筑)等四大业务板块。根据客户需求,公司可提供包括总体规划、建筑设计、动线设计、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机电设计、灯光设计、陈设设计、导向标识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等阶段在内的全流程服务。
公司目前拥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普森机电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从设计业务实施的角度,公司通过参加公开招投标、客户委托(邀标委托和直接委托)等方式获取订单。获得设计订单后,公司根据客户和项目需求来协调确定项目经理、组建项目实施团队,由项目经理进行全流程负责,以确保项目的设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在经历原创设计环节(包括动线设计阶段、概念设计阶段和方案设计阶段)和深化设计环节(包括扩初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后,实现设计成果的输出。公司品管中心负责对设计成果进行监督和品质把关,并由体系部、质量部和标准部对设计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管,最终将高品质的设计成果交付给客户。
3、行业概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室内设计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室内设计行业隶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8月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室内设计业隶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2019年4月发布了《2018年建筑装饰蓝皮书》,对未来5年的产业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预测,结合前瞻产业研究院的《中国室内设计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等行业研究报告的统计和分析可以看到,中国室内设计行业市场规模预计仍能持续保持增长,预计至2024年的产业规模将达到4,675亿元左右。但包含室内设计产业在内的中国建筑装饰市场的集中度依旧会保持较低水平,竞争情况较为激烈。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升、民众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政府政策的引导支持,公装领域中的基建、文化、酒店、医疗等细分市场都有着较快的需求增长,公司所从事的四大设计业务板块均有所受益,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医疗养老综合体及文教综合体等业务板块受相关细分市场的活跃影响明显。
得益于数字经济、云计算、大数据等各项科技技术的迅速发展,数字化、全真化、智能化、绿色化正成为室内设计行业发展的明显趋势。公司高度注重对最新技术进行研发,高度注重运用最新的创新技术在设计领域进行应用,初步建成了数字化设计云平台,大力提升了设计效率,促进了企业的高效发展。
随着社会对健康人居环境的更高要求,绿色设计也逐渐成为室内设计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公司在绿色设计领域积极探索和积累设计经验,不断地迭代升级最新的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并把绿色环保的理念始终贯穿设计的全过程。同时,公司在空间绿色健康设计的标准化方面进行了大量的专项研究工作并向社会共享。公司联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共同发布了《民用建筑室内绿色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意在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带入日常设计体系,将其作为建筑装饰设计的重要环节进行推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