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4月28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4214,C类01421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者实行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交易渠道及优惠措施
本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富友支付合作开通了网上直销业务。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的网上直销平台系统、微信服务号(EPF-4008202888)及手机APP办理基金开户、查询、申购、转换及赎回等业务。
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申购本基金的优惠费率如下:
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优惠费率如下: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移动终端平台除外),使用汇款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0.1折,汇款交易方式申购基金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汇款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进行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实行4折优惠(其中工商银行实行8折优惠)。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后低于0.60%按0.60%执行,原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低于0.60%按原费率执行。其中,投资者通过光大直连快捷渠道进行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后低于0.50%按0.50%执行,原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低于0.50%按原费率执行。
办理转换转出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60003)、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10,B类基金代码:000211)且转入至本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实行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其中,招商银行一卡通持有人享有基金转换费率4折优惠。
网上直销基金转换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公司旗下所有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本公司旗下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封闭期间不进行基金转换业务。
活动期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使用“耀钱包”账户申购本基金,相当于通过光大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973、B类基金代码:003481)赎回转购的,可享受0.1折费率的优惠。通过光大耀钱包(A类基金代码:001973、B类基金代码:003481)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其他基金的,可享受0.1折费率的优惠。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费率优惠具体规则,如有相关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交易程序
目前本公司网上直销中国建设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建行龙卡;中国农业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农行金穗卡;中国民生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民生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工行借记卡;中国光大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光行借记卡、富友支付支持的银行卡种类及开通流程或变动情况以、“富友支付”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为准。凡持有上述银行卡但尚未在本公司网上直销注册的投资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按相应步骤进行网上直销开户、交易等业务;已在本公司网上直销注册的投资者,可直接登陆网上直销系统进行基金交易。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办理上述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网上直销协议、安全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202-888
欢迎广大投资者咨询、办理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等相关业务。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光大保德信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及赎回等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或其他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及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具体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2)直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3)本公司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本公司有权拒绝该笔或该某些申购申请,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2)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加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前端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由登记机构发起强制赎回。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对于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对于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2)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开通情况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开通与光大保德信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光大保德信旗下同一基金产品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5)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7)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8)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9)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情况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指定的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光大保德信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基金代销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遵从各销售机构的要求,同时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基金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1元),不设金额级差。
若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的最低限额与此不一致时,则投资人在相应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以该销售机构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为准。
(5)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期,否则为次期。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7)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7.2非直销机构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2年4月28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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