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1 证券简称:粤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2-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78.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8.1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99.4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9%,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口罩产品毛利下降导致。本年度因口罩市场需求趋于平稳,价格恢复正常水平,公司口罩产品销售收入1,337.18万元,同比下降77.63%,实现毛利40.52万元,同比下降98.48%。
(1)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产品应用范围涵盖胆道类、降糖类、清热解毒类、妇科类、补益类、儿科类、止咳平喘类、心脑血管类、感冒类、泌尿类、消化类、风湿类及伤科类等13个用药领域。公司拥有101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32个为原研首创产品,10个产品为独家品种,4个产品为独家剂型,16个产品列入国家基药目录,39个产品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增加了口罩的生产、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KN95口罩等,适用人群包括成人和儿童。
公司主要产品及功能用途如下:
(2)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2020年12月,国家药监局在《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在推进实施调整中药注册分类、开辟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注册申报路径、构建“三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等创新举措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鼓励开展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中药创新研制力度。这为药品研发和上市提供有利条件,中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迎来新的机遇。
2021年年底,由湖北省牵头的19省市中成药联盟集采结束,这是全国首次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此次集中带量采购中,157家企业的182个产品参与报价,采购规模近100亿元;最终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中选率达62%,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2022年2月11日,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在公开场合表示下一步要推进集采提速扩面,药品集采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将进一步扩大中成药的集采范围。随着带量采购等改革政策的深入推进,我国中医药行业将出现高质量发展的态势,行业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升。
2022年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旨在全面提升中医药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质量与水平,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展望2035年,中医药融入更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主流医学体系,在国际传统医学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显著提升。规划有利于更好地解决中医药“走出去”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助力中医药企业走向海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这是首次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五年规划,凸显了中医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提出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11项工作专栏,并对每一项重点任务细化具体措施,有力地推动中医药产业全面健康发展,行业成长空间巨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