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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全资子公司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电源”)与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 LDK”)签订《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46,194.35平方米,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租赁期限为2021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4日。

  因上述《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全资子公司赛维电源正常经营,并综合考虑赛维电源未来发展需要,赛维电源拟与江西赛维签订《租赁合同》,原有租赁面积调整为44,826.57平方米,并增加租赁面积23,093.08平方米,合计租赁67,919.6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2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月租金6.5元/平方米,新增租赁面积享有3个月免租期,具体内容以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 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胜泉先生系本次交易对手方江西赛维LDK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忠先生为江西赛维LDK公司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西赛维LDK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75877086F

  3、注册资本:601385.71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祎秋

  5、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梅园小区

  6、经营范围:硅提纯;单晶及多晶硅棒以及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应用产品、太阳能热管、太阳能热水器、热水系统以及太阳能光热应用产品生产和销售、仓储;蓝宝石衬底材料、发光二极管的研发、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元

  

  (二)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胜泉先生为江西赛维LDK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忠先生为江西赛维LDK公司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西赛维LDK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历史沿革

  1、2005年7月,江西赛维LDK成立于江西新余,注册资本2,900万美元,为中外合资企业,其中,苏州柳新实业有限公司出资8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7.59%,香港流星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1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2.41%。

  2、2006年7月,苏州柳新实业有限公司和香港流星实业有限公司将江西赛维LDK100%股权转让给LDK Solar Co.,LTD (注册地开曼群岛)。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LDK Solar Co.,LTD对江西赛维LDK进行多次增资,注册资本由2.900万美元增加至86,655万美元。2015年7月,江西赛维LDK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志斌。

  3、2015年11月江西赛维LDK进入破产重整并于2018年1月完成重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变更为甘胜泉。

  4、2020年9月,江西赛维LDK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变更为李祎秋。

  (四)履约能力分析

  经核查,江西赛维LDK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遵守市场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租金为6.5元/平方米/月。该定价系参考当地市场租赁价格确定。

  (三)不动产的权属关系

  上述不动产存在抵押,抵押权利人分别为中国银行新余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租赁合同中已就有关抵押事项进行了约定,对本次交易没有影响。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遵守市场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租金为6.5元/平方米/月。该定价系参考当地市场租赁价格确定。

  五、 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1、 甲方将坐落于赛维大道1950号厂内的7栋厂房、1栋实验室及1栋宿舍楼的一层半、办公楼2层(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共计 67,919.65平方米。 分别为:

  1) S0232820 4#厂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18,538.26平方米;

  2) S0232824硅料与喷砂厂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6,461.28平方米;

  3) S0232826二期机修车间(29#),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7,243.26平方米;

  4) S0232816二期6号厂房(31#),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6948.44平方米;

  5) 科研实验室,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 580.88平方米;

  6) S0232829干部宿舍楼,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2111.12平方米;

  7) 办公楼,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2,943.33平方米;

  8) S0232819 5#厂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13,246.04平方米;

  9) S0232818产成品仓库,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7837.04平方米;

  10) S0232822二期喷砂车间,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2010.00平方米。

  2、租赁期限为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

  3、租金:租赁物(8)、(9)、(10)三栋合计面积23,093.08平方米,免租金三个月,其他6.5元/平方米/月。

  4、提前终止合同:

  (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租赁标的所有权变动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标的、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标的被处置、乙方被甲方债权人要求强制清场、本合同被依法撤销或提前终止、租赁标的存在重大缺陷导致乙方的租赁目的无法实现等情形,甲方除需承担租赁期限剩余时间的租金金额相等的赔偿金外,还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剩余租金及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并承担乙方剩余装修损失,剩余装修损失为剩余合同租赁期除以合同租赁期乘以装修成本。

  (2)甲方租赁前已告知乙方该租赁房屋存在抵押事项,若抵押权人行使权力,甲方应不少于1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乙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不予书面回复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赛维电源租赁的不动产为日常办公场所,公寓、物料及产品存放用地,为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未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作。

  七、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江西赛维LDK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532,366.45元。

  八、 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赛维电源与江西赛维LDK租赁不动产事项,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就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董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租赁不动产事宜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赛维电源与江西赛维LDK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一、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1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及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3,576,915.48元,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3,015,834.46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76%。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情况,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在产品及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7,517,445.61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14%。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043,635.41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8%。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期报废存货金额为 0元。

  2021年度,公司对债务人已注销或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经董事会确认无法收回,且已实际产生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分别予以核销9,487,565.46元和 15,926,734.8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本次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3,576,915.48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考虑到所得税的因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576,915.48元。公司2021年度核销资产合计25,414,300.3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5,414,300.32元,本次核销资产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本年应收款项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本年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能够有效保障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和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雪红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93.80万元,同比减少15.4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45.97万元,同比下降433.0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过讨论沟通,一致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九、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十二、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三、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四、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如适用):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海源智能装备、海源新材料、赛维电源、扬州赛维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源复材”或“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智能装备”)、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电源”)、扬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赛维”)(上述四家公司以下统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5日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租赁服务。

  6、与公司的关系:海源智能装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海源智能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2年4月28日

  2、注册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童游大街2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0万元

  5、主营业务:复合材料、玻璃钢制品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配件的加工和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海源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海源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7月1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组件及组件的配套产品生产与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赛维电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赛维电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扬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8日

  2、注册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科技创业中心内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6、与公司的关系:赛维电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扬州赛维暂未开展经营活动。

  8、经核查,扬州赛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内容,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源智能装备、海源新材料、赛维电源、扬州赛维拟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其中全资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需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的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认为,海源智能装备、海源新材料、赛维电源、扬州赛维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目前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代表本公司洽谈、签署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担保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六、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胜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章节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郭华平先生、刘卫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94万元,同比下降15.4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46万元,同比下降433.0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

  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融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整,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一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业务。融资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所有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使用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换小额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20,000万元以内。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发表了合理性说明,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5)首席合伙人:吕桦先生

  (6)人员情况: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7)业务规模:希格玛2021年度经审计的总收入为45,394.6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5,326.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1,973.25万元。2021 年度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4,811.8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7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希格玛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汤贵宝、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查文婷、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邱程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希格玛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过核查,审计委员会核查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结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专业执业能力,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工作勤勉尽责,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续聘希格玛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 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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