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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渡边庸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德勤华会永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229,424.83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822,942.48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229,683,314.99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25,540,015.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8,549,782.14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641,673.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31%。

  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不存在差异化分红安排。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德勤华永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及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山口胜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7,000万美元,东莞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风险可控兼顾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风险可控兼顾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6,000万元(等值货币)和2,300万美元(等值货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等值货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报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渡边庸一、山口胜和渡边幸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等值货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渡边庸一、渡边幸吉和司徒巧仪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可比期间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超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曾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德勤华会永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229,424.83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822,942.48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229,683,314.99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25,540,015.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8,549,782.14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641,673.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31%。

  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不存在差异化分红。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7,000万美元,东莞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是为了锁定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风险可控兼顾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风险可控兼顾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6,000万元(等值货币)和2,300万美元(等值货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等值货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报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等值货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可比期间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5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子公司东莞伟时自有资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和东莞伟时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分别签署相关现金管理协议。同时授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事宜。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高流动性、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将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回收余额为3,000万元,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授权期内,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未来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属于高流动性、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本次董事会批准的理财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伟时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962,175.23元,其中于2020年9月22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4,473,312.28元,2020年9月22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68,770.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520,092.9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7,103,742.67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1,294,042.42元、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0,629,987.92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35,010,354.41元。截至2022年4月13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时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伟时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9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可比期间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要求,本公司2021年度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17,473,001.09元,母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7,924,933.97元;于2020年度,本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16,970,491.10元,母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7,833,488.49元。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均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在电子邮件上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 出席会议时,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会议者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邮箱:chenxc@ksways.com

  电话:0512-57152590    传真:0512-57157207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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