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发表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0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玲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启云

  2、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玲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启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玲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启云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2-02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全部九名董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七匹狼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巨潮网以及2022年4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2-02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全部3名监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七匹狼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巨潮网以及2022年4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编号:2022-028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日发出通知,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14:00在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公司16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3,872,82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2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1,562,8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10,0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1%。

  公司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作为征集人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8),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5、16、17项议案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大会采用记名方式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以同意302,789,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5%;反对949,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5%;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同意302,783,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6%;反对949,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5%;弃权1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同意302,883,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45%;反对849,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6%;弃权1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报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巨潮网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4、以同意302,774,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4%;反对959,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6%;弃权1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网】

  5、以同意302,871,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5%;反对995,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5%;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审议通过了《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308,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6600%;反对995,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80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7%。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6、以同意302,871,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5%;反对1,00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308,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6600%;反对1,001,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以同意302,774,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4%;反对1,092,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9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以同意302,889,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4%;反对849,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6%;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326,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392%;反对849,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732%;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以同意302,789,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5%;反对849,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6%;弃权2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9%,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226,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1104%;反对849,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732%;弃权2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164%。

  10、以同意302,780,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04%;反对959,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6%;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审议通过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217,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49%;反对959,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175%;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11、以同意302,780,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04%;反对1,092,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217,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49%;反对1,092,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3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12、以同意302,774,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4%;反对959,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6%;弃权1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0%,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以同意302,774,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4%;反对859,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7%;弃权2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211,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4351%;反对859,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887%;弃权2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1%。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4、以同意302,780,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04%;反对959,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56%;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217,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6949%;反对959,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5175%;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15、以同意302,889,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4%;反对98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326,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392%;反对983,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6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6、以同意302,889,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4%;反对98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326,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392%;反对983,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6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7、以同意302,889,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4%;反对98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326,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392%;反对983,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6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向股东提交《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对公司调研情况、日常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报告,并对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匹狼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智真、余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名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2-02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第一季度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第一季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2年1-3月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446.80万元,明细如下表: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446.8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92.01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792.0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1-3月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2-029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31日,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4月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无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有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激励对象在查询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拟进行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 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讨论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